【负责人解读】《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意见》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以下简称应急物资)是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抢险救援救灾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根据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及大国储备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指导意见》。
二、《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实物储备、多元保障、快速投送、统筹管理能力等建设任务,以及配套制定的地方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和灾害信息员装备配备指导目录等。
其中,提高应急物资实物储备能力包括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及设施设备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健全储备管理与处置更新轮换机制。
提高应急物资多元保障能力包括拓展应急物资多元保障渠道、健全应急物资跨区域协同保障机制。
提高应急物资快速投送能力包括健全快速响应调拨机制、构建综合交通运输应急物流网络、推动建设应急物资保障队伍。
提高应急物资统筹管理能力包括健全应急物资统筹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物资保障方案预案、提升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水平。
配套目录,共有三套:一是地方各级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根据调研情况,各地普遍反映“储什么、储多少、谁来储”等问题亟需解答,配套的地方各级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包括省、市、县、乡、村5级,具体有生活类救灾物资、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防汛抗旱物资、地震应急救灾物资、消防救援类物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6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回答了各级、各类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规模、品种问题。二是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在《全国基础版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基础上,根据近年灾害防范应对实践,充分考虑我国居民家庭应急储备和处置能力,进一步征求各地、各有关部委意见后,将家庭应急物资储备细化为5类,即应急食品、生活物品、应急工具、应急药品及医用品、重要资料。其中,基础版包括5类16个品种,扩展版包括5类31个品种。三是灾害信息员装备配备指导目录。根据各地灾害信息员一线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灾害信息员装备配备,结合基层实际,明确灾害信息员15个品种装备和物资的基本配备目录,为各地灾害信息员查灾、核灾和先期处置提供基本装备和物资保障。
三、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祁门县应急局潘日红 政策咨询电话:451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