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专题宣讲学习
为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全面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队伍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4月3日,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特邀安徽昌法律师事务所江斌律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专题宣讲培训,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培训过程中,江律师紧扣《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核心要义,系统讲解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实施总体要求,对重点条款进行深度解读,并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剖析执法实践中的风险点与规范要点,授课内容专业详实、针对性强,增进了全体参训人员对《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理解。
参训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精准把握《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立法精神与关键条款,立足生态环境执法一线工作实际,把条例监督要求转化为规范执法的具体举措,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筑牢生态环境执法法治根基。
下一步,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贯彻,始终牢记执法权是人民赋予的公权力,严格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行使执法权,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以过硬的法治素养、规范的执法行为筑牢生态环境法治防线,全力守护祁门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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