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祁门县涉林企业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方案解读
按照《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皖安办明电〔2019〕6号)和《转发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祁安办〔2019〕33号)文件要求,结合祁门县林业实际情况,制定祁门县涉林企业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李锦斌书记、李国英省长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到当前涉林企业危险化学品、消防、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充分认识到当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仍然任重道远。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汲取教训,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打好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涉林企业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三、明确执法范围和时间要求。
根据我县林业实际情况,结合“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专项行动要求,确定我局执法检查范围包括:涉林企业危险化学品、消防、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
专项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4月23日止,对上述涉林企业重点领域进行一次全覆盖的专项执法检查。
四、规范执法行为
1.规范检查行为。检查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权限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做到公平公正规范透明。
2.严格隐患整改。依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条例,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整合执法力量。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要集中执法力量,提高检查效率,会同属地乡镇或者是县经济开发区、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联合检查。
4.隐患闭环管理。对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要在规定期间内组织复查验收,并及时组织专项执法“回头看”,保障专项行动执法成效。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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