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713/201909-0000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19-09-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祁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考核细则(试行)》的函

发布时间:2019-09-05 17:17 信息来源:祁门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祁林营函〔2019229

关于印发《祁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考核细则(试行)》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祁门县生态护林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局制订了《祁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考核细则(试行)》,现将该《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局联系。每年聘期结束,请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所辖区内生态护林员开展年度考核,并将本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总结及“祁门县      乡镇××××年度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考核评分表”报送我局存档,作为绩效补助兑现的依据。

联系人:叶朝芬,4512237,电子档请发至邮箱:qmxys@163.com

附件:1. 《祁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考核细则(试行)》

2. 祁门县      乡(镇)××××年度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考核评分表

祁门县林业局

201995


附件1

祁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

考核细则(试行)

为加强我县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同时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脱困,根据《祁门县生态护林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考核细则,作为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绩效补助兑现及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

  二、考核内容

  生态护林员在管护范围内对森林资源管护的履职尽责情况,包括上岗巡护,乱占林地、毁林开垦、乱砍滥伐林木、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监测等。

三、考核方法

1.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生态护林员管护实绩的年度考核工作。

2.生态护林员的日常考核监管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站共同完成。乡镇人民政府主要对生态护林员的日常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与考核;林业站负责生态护林员日常履职及管护成效进行抽查,并做好抽查记录,作为考核评分及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结果

  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60分以下)、合格(60-84分)和优秀(84分以上)三个档次。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1.生态护林员监守自盗或串通他人参与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被林业主管部门给予处罚的;

2.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不及时制止、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60分以下);

  4.其它原因不能胜任管护工作的 

六、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考勤制度:35

常住本地,每月巡护22天以上得35分。遇特殊情况需离岗,必须事先向乡镇林业站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每月巡护少于22天的,每少一天扣3分,无故不参加乡镇及林业站组织的集体巡护工作的一次扣10分,其它情况酌情扣分。

2.资源管护工作:20

大力宣传生态保护重要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责任区内,能坚持巡护,敢于制止各种违章违法行为,无盗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违法征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景观等案件发生,做好巡护工作日记,每月能用书面或口头定期汇报工作情况,管护区秩序稳定,经查属实的,得20分。对管护区内发生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未及时发现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破坏的扣20分,其它情况酌情扣分。

3.森林防火工作:15

1)防火宣传工作5分。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或林业部门在责任区内书写防火宣传标语,宣传效果较好者得5分,没有防火宣传的扣5分,其它情况酌情扣分。

2)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坚持不间断巡山看护,能加强各种火源的管理,能严格监督各类野外用火,发生违章用火及时制止、汇报的,得10分;对责任区内发生的火情没有第一时间汇报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破坏的扣10分,其它情况酌情扣分。

4.协助营林生产:5

在开展林业生产时期能认真学习基本的营造林技术,积极参与并指导管护区域开展林业生产的得5分,未参与的扣5分,其它情况酌情扣分。

5.病虫害防治:10

经常检查责任区内林木生长情况,发现病虫害情况应及时汇报,并在乡镇政府及林业站指导下,积极参与并采取防治措施,防治效果较好,得10分。发生病虫害未及时发现上报的,每次扣5分,未及时上报造成危害的扣8分,其它情况酌情扣分

6.学习与工作汇报:5

积极参与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每月认真负责做好巡护工作情况记录,并如实、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站汇报工作的得5分。未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未认真填写日志的,扣5分,其它情况酌情扣分。

7.民主测评:5

民主测评采用护林员互评确定,主要对团结他人、相互配合、工作方式和在共同护林工作中的积极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测评合格得5分。

8.其他工作:5

服从管理人员调度,能协调他人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得5分,不服从、不能完成或不配合者扣5分。


附件2: 祁门县      乡(镇)××××年度新增生态护林员考核评分表

  乡镇(盖章)                                                    林业站(盖章)                                           

序号

姓 名

考核各项目具体得分情况

考核得分

评价等次

(不合格、合格、优秀)

考勤制度
35

资源管护
20

森林防火
15

协助营林生产
5

病虫害防治
10

学习汇报
5

民主测评
5

其它工作
5

总分

100

 

 

 

 

 

 

 

 

 

 

 

 

 

 

 

 

 

 

 

 

 

 

 

 

 

 

 

 

 

 

 

 

 

 

 

 

 

 

 

 

 

 

 

 

 

 

 

 

 

 

 

 

 

 

 

 

 

 

 

 

 

 

 

 

 

 

 

 

 

 

 

 

 

 

 

 

 

 

 

 

 

 

 

 

 

 

 

 

 

 

 

 

 

 

 

 

 

 

 

 

 

 

 

 

 

 

 

 

考评意见:

考核小组成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