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713/201909-00016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19-09-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19年祁门县林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 15:52 信息来源:祁门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祁林函〔2019239

关于印发《2019年祁门县林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现将《2019年祁门县林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9年祁门县林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

 

祁门县林业局

2019912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黄山市林业局

祁门县林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

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平、有序、诚信的林木种苗市场环境,扎实推进林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扎实推进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根据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林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林种函〔2019359号)的精神和市林业局林种函〔2019152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林草局、省、市、县“打假”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安徽省林木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发展现代林木种业的要求,严格执行林木种苗行政许可、标签、档案、审定、种质资源保护等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违法行为,着力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林木种苗发展法治环境,切实维护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林长制改革和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四旁四边四创绿化建设等提供优良林木种苗保障。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安徽省林木种子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增强广大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法治意识;以打击侵犯林木种苗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产品、保护林木新品种权为重点内容;以林木种子采集和使用及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为重点;以林木颗粒种子、林木新品种的条、扦插苗、嫁接苗为重点查处产品,进一步加强全县林木种子执法力度,杜绝不合格林木种苗进入林业重点工程,提升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和督查水平,切实保护好林业植物新品种权。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林木种苗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利用各种媒体、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安徽省林木种子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苗木经营单位”等活动,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林木种苗法律法规,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积极创造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林木种苗执法培训

积极组织林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林木种子执法相关培训活动的同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安徽省林木种子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林木种苗执法能力和水平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和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范,提高种苗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

(三)开展清理查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组织对无证生产经营或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无标签和使用说明销售种苗的、标签填写不规范或者涂改标签的行为,未建立种苗生产经营档案或者档案不齐全的行为,应当使用良种而未使用良种的行为,未审先推或未按照林木种子采种期公告采种、抢采掠青、破坏林木种质资源的行为,未按规定擅自引种和推广等行为进行全面清查整顿,集中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四)开展林木种苗质量和良种基地检查

局属各单位对本辖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造林绿化林木种苗质量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在乡镇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县林木种苗质量进行抽查。

组织开展对国家和省重点良种基地建设情况的检查活动。依照林木良种基地管理和考核办法,重点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生产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支撑、基地管理和良种补贴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开展林木种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将本部门所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名录录入“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配合省、市、县三级林业部门对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局营林股会同相关股室对局本级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按抽查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进行抽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企业诚信体系平台,向社会公开。

(六)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专项行动

认真履行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定职责,把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列入我局年度重点工作,保障工作开展使用的经费。并在网站公布我局林业“双打”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将林木种苗违法和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等分别安排在局营林股和科技推广中心,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和查办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侵权案件,全面配合省市林业部门打击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保护林业植物新品种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林业局成立林业系统“双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局营林股、办公室、森林公安局、财务股、科技推广中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等相关人员为成员。

(二)加强力量协调。县林业局将组织营林、科技、森林公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股室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加强与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协调对接,开展联合执法和重点专项检查,依法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植物新品种侵权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基层林业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县林业局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开展本辖区“双打”工作。要及时对辖区内林业系统“双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1110日前报县林业局营林股。县局将跟踪督查,确保林业系统“双打”取得实效。

县林木种苗违法举报电话:4512658  联系人:季东明;县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举报电话:4511877  联系人:汪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