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713/202306-00013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3-06-1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林业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

作者:祁门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6-13 09:12 信息来源:祁门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填表位(章):门县                 系人:许向前                 电话4512654 
序号 名称及文号 建议废止 建议修订 建议保留 失效
(理由或依据) (修订条款、理由依据)
1 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告 祁政〔2018〕43号 建议废止,目前省政府相关文件正在征求意见,等待正式文件出台。      
2 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护笋养竹工作的通告 祁政〔2019〕9号 建议废止。该通告是对2019年当年护笋养竹管理工作作出相关规定,现已过时效。      
3 祁门县护林员管理办法 祁政秘〔2019〕109号     建议保留  
4 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关于森林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 祁政秘〔2019〕11号     建议保留  
5 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祁政〔2022〕31号   第三条规定防火期。《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三条。    
6 祁门县人民政府发布森林禁火令 祁政〔2022〕32号   第一条禁火时间。《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