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祁门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5〕445号)、《黄山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我县共培育210名高素质农民,共开设五个班,拟遴选五家培训机构承担本年度培训任务,并根据评审结果排名,根据评审结果排名分配相应培训班次。为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
2、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
3、接受县主管部门对培育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在以往的各类培训中未出现违规现象。
二、申报材料
1.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彩印)。
2.机构简介、培训场所(含自有场所规模及租赁场所协议)、师资相关社保证明或师资聘用(含师资职称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及近两年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印、复印件。
3.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教学计划,包括课程设置、实训、实操安排等。
4.培训期间应急保障措施。
5.获得荣誉情况原件复印件(彩印)。
6.无失信、违规、违法及配合业主单位做好各项工作承诺书原件、复印件。
7.所有申报材料提供正本、副本共两份。正本材料需原件彩印并由项目负责人逐页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副本材料均为复印件并由项目负责人逐页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所有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务必做好装订、密封等工作,凡未装订、未密封、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及所提供资料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遴选资格。
三、机构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1.培训效果评估:要求学员满意度达到100%。
2.教学管理:考察教学秩序、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等,确保教学管理规范有序。
3.师资水平:对授课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学方法等进行评估,教师满意度不低于90%。
4.实践指导质量:实训地点、实践环节安排是否合理,学员实训、实践收获评价不低于90%。
5.培训组织与服务:包括培训场地、设备设施、后勤保障等方面,应满足培训需求,无重大投诉事件。
6.跟踪服务:对培训后学员的跟踪服务是否及时、有效,是否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
四、申报时间
请有培训意向且符合遴选申报条件的机构于2025年7月10日下午16:00前,按照公告要求,将申报资料报送至祁门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与资源环境股。
五、培训机构确定
由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专家库,并联合相关纪律部门组织开展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排名,确定得分前五名承担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签订培训合同。
联系人:方圆、盛佳敏 联系电话: 0559-4512366。
附件:祁门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祁门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4日
附件:
祁门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三方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培训机构 名称 |
资格(20分) |
教学条件(35分) |
投标文件完整性及实训业绩(45分) |
合计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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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 (20分) |
培训场所 (提供相关房产证明及租赁场所相关证明材料的得5分) |
教学设施设备(提供资产负债表,资产达10万元及以上的得10分,低于10万元的得5分) |
师资相关社保证明及聘用证明(含师资职称证明或教师资格证书)(每个2分,最高20分) |
申报材料密封性、完整性及条理性(4分) |
长期合作实训基地协议材料(每个2分,最高10分) |
近两年培训相关业绩材料(每个4分,最高20分) |
获得荣誉情况(市级及以上每个1分,省级及以上每个2分,最高6分) |
无失信、违规、违纪相关承诺书(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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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