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增惠农补贴公开清单
序号 | 地市 | 县区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标准 | ||||||||||||
1 | 黄山市 | 祁门县 | 祁门县农业农村局 祁门县财政局 | 稻谷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 | 本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 县域内执行统一标准,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中央财政用于稻谷生产补贴资金总量,以及全县符合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及种植结构调整面积,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 | 乡镇完成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等基础数据的统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中央下达资金总量及核定面积测算亩均补贴标准后,乡镇造册审核,县农业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稻谷生产者补贴原则上8月31前。 | 0559-4525773、0559-4526432 | 原有项目 | |||
2 | 黄山市 | 祁门县 | 祁门县农业农村局 | 耕地轮作试点补贴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4 年安徽省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4〕400 号) |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 | 150元/亩 | 0 | 0 | 0 | 经村、乡镇、县级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同意,网上公示 | 现金直补 | 2025.12前 | 0559-2219701 | |
3 | 黄山市 | 祁门县 | 祁门县农业农村局 | 扩种油菜补贴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4 年安徽省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4〕400 号) |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 | 150元/亩 | 0 | 0 | 0 | 经村、乡镇、县级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同意,网上公示 | 现金直补 | 2025.12前 | 0559-2219701 | |
4 | 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 | 无此项目发放 | |||||||||||||
5 | 黄山市 | 祁门县 | 祁门县农业农村局 祁门县财政局 | 秸秆综合利用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省级奖补资金设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3】904号、《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黄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黄山市秸秆综合利用省级奖补资金设施方案》黄农【2023】134号文件、《祁门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废弃菌棒)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细则》【2023】115号文件 | 秸秆收储队伍;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参展省秸秆产博会企业等 | 县域内统一执行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下文的资金使用细则进行补助,主要参照秸秆收储量和企业入库量以及际参展省秸秆产博会企业情况进行奖补。 | 由不同的秸秆收储运队伍和秸秆利用企业主动申报,乡镇审核盖章,县农业农村局复核无误后报县财政申请拨付。 | 打卡发放或企业经营账户转账发放。 | 12月30日前 | 0559--4517263 | ||||
6 | 黄山市 | 祁门县 | 祁门县农业农村局 | 雨露计划扶贫补助 | 1.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第三条第(二)项: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实施资金补助。 2.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雨露计划作为专项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是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治本之举,是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3.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转发《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皖扶办〔2015〕72号):全文。 4.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 (皖扶办〔2018〕104号):全文。 |
补贴到户: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 | 3000元/学年 | 1、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注的学生信息作为发放“雨露计划”补助的依据,通过系统导出本地区春(秋)季学生名册,逐人审核校正,留存校正后名册并签字确认,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 2、对于符合补助条件但不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学生名册中的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由脱贫家庭子女或委托该户家庭成员、帮扶联系人填写“××县(市、区)××年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提供“学籍证明”,经村委会、乡(镇)政府、农业农村局逐级审核申请对象资格及学籍在校在读信息后,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春季、秋季开学后(上下半年)各一次 | 0559-4523066 | 原有项目 | |||
7 | 农村改厕补助 | 无此项目发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