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4MB1F55162L/202205-0008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三农,通知,DOC 发文日期: 2022-05-24
发布机构: 祁门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2-05-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祁农工组〔2022〕6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中共祁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10:18 信息来源:祁门县乡村振兴局 阅读次数:

各乡镇,县直及驻祁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巩固脱贫成果,严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省、市乡村振兴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制定中共祁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一、强化网格监测

(一)优化网格划分。坚持村民居住连片、便于就近管理、整合现有各类网格的原则,依据我县山区、半山区的特点,结合人口密度、交通状况等实际情况,原则上我县一个村民组设为一个网格组,每个网格原则上不得超过100户农户。

(二)调整网格员结构。基层网格员从身体健康、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长期在家居住的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创业致富带头人以及退休干部职工中遴选,统筹各类网格力量,实现“多合一”。原则上网格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履职能力,对年龄偏大、因身体状况难以履职的网格员要抓紧调整到位。基层网格及网格员调整后及时在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中同步更新。

(三)明确网格员职责。一是坚持走访排查和定期联系。严格督促基层网格员要主动参加集中排查,并实时对网格内农户开展入户走访,对长期外出的农户至少每季度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联系一次,全面掌握农户收支变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突发困难等情况。二是及时反映问题。基层网格员要主动发现农户收入骤减、支出骤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返贫致贫风险以及其他实际困难,掌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基础信息变化情况,收集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及时向村两委和驻村干部反映。三是宣传帮扶政策。学习了解并积极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熟悉到户到人帮扶政策和监测对象申报条件及程序,指导符合条件的农户通过书面申请、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等平台进行自主申报。四是配合落实帮扶措施。配合乡村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联系人,开展入户核查核实,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化解基层矛盾隐患。

(四)规范网格员管理。建立基层网格员轮训制度,印发并解读《网格化监测手册》,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加强指导,乡(镇)村负责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确定干部分片管理基层网格,开展实绩评价,对责任心不强、工作落实不力的基层网格员进行调整。

二、强化动态管理

(一)确定年度监测范围。根据黄山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确定我县监测范围为年人均纯收入7500元及以下。监测范围不是认定监测对象的唯一标准,识别监测对象要综合考虑收支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

拓展监测方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处置机制,完善互为补充、互相协同的测方式。一是农户自主引导农户通过书面形式、全国防止返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防止返监测和乡村振咨询服务平台、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报小程序等自主申请各乡镇、村请后要快速受理处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履行相关程序后入监测对象并开展扶,对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二是基层干部走访排查。组织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基层网格员和帮扶联系人,加强日常跟踪走访联系,实时掌握农户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三是部门数据比对。乡村振兴部门要会同教育、医保、卫健农水住建、民政、人社、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数据比对,发现预警信息分类分级反馈层核实。其他方式。重点关注媒体、信访、情等涉及“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困难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简化监测程序。一是开展一次评议。取消村民小组评议环节,各地可以采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扩大会议提出请农所在村民小组的小组长、所在网格的基层网格员必须参加)开展民主评议。二是同步开展数据比对。民主评议后,同步开展村内公示和数据比对半年内已进行过信息比对的低保对象不再重新比对。三是缩短认定时间。农户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授权后,按照村级核查、民主评议、村内公示和数据乡镇审核、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告的程序认定监测对象,一般不超过15天,其中:接到农户申请后2日内完成入户核查,核查后2日内完成民主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乡(镇)审核和县级审定公告分别在3日内完成。

(四)坚持应纳尽纳。按照监测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对象,不得设立规模限制,不得搞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一由户主户籍所在地开展识别。监测对象则上是农村户籍人口,对于实际共生活家庭成员为城镇户籍或集体户籍但没有享受城镇等相关保障政策的,按照实际共同生活人口纳入监测对象。对收入略低于监测范围收入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没有问题,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或者“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不到位但收入较高、依靠自身能力可以解决的农,不纳入监对象,但要持续跟踪关注

(五)规范风险消除。对收入持续稳定、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大额刚性支出稳定解决、“三保障”和饮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履行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确认公告等程序后,在全国防返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设比例要求,除风险自然消失对象外,收入持续稳定原则上不低于半年。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暂不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后,基础信息保留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称为“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过渡期内定期更新相关信息。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出现新风险的,按照程序进行风险再标注,重新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三、强化精准帮扶

(一)压实帮扶责任。过渡期内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继续安排帮扶联系人,用好《帮扶手册》。帮扶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走访,长期不在家的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每月联系一次;其他帮扶对象每季度至少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网络等联系一次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乡村振兴、人社、医保、卫健、教育、住建、农水、民政、应急管理、残联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单位职责分工,落实行业政策和帮扶措施。

(二)确保措施精准。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实行统一的帮扶政策,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实施一户方案,一人一措施对单风险的监测象落实针对性扶措施,并安排有助于化解风险的相关措施,但要防止过度帮扶和福利陷阱对风险复多样的监测对象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开发式帮扶措施。新纳入的监测对象要在10日内制定帮扶措施,因病因意外事故导致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且事实清楚、群众认可的,可以先行救助帮扶再履行相关程序。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原则上不再帮扶,在常态化监测预警排查中持续关注,但监测对象在风险未消除时已落实且存在一定“时间周期”的帮扶措施需要延续;对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继续落实脱贫人口相关帮扶政策。

(三)实施分类帮扶。根据家庭收支变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对脱贫户进行分类帮扶。年人均收入稳定超过我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2021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20028元“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固且无大额刚性支出的脱贫户,除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外,不再落实兜底保障以及产业奖补、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等资金补贴方面政策,以安排技术和防疫服务、提供市场和就业信息等服务性措施为主。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但高于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没有问题且无大额刚性支出的脱贫户,根据发展能力和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落实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相关帮扶政策。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问题且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纳入监测对象进行重点帮扶。

四、强化风险防范

(一)建立完善联络员和部门会商制度。乡村振兴部门要与医保、卫健、教育、住建、农水、民政、应急管理、残联等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相关部门分别确定1个内设业务机构和1名联络员,加强日常联络沟通,发现问题和风险信息及时会商、迅速研判处理,其中:一般问题和个体性风险由内设业务机构主要负责人会商突出问题和实发性风险由部门负责同志会商,重大问题和区性、规模性风险上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突出问题和关键信息实时推送制度。乡村振兴部门要会同医保、教育、住建、农水、民政、残联、应管理、公安、信访部门,实时推送突出问题和关键信息(若无关键信息推送,每月请零报告函复至乡村振兴局),全面加强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

1.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将经过动态调整后的帮扶对象基础信息,每月月末向各相关行业部门推送一次人员名单,以及将督查暗访调研考核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推送给相关部门。

2.医保部门负责监测农村居民参保及医疗费用将每月年度内累计医疗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含)的脱贫人口、监测人口以及其他农村参保农户,于月的25日,定期向乡村振兴推送一次符合预警标准的人员名单

3.部门负责监测省内就学的义务教育学段农村学生,每月25日前推送控辍保学需排查的学生信息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信息,以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在享受相关学生资助政策之后,每学年自付学杂费、住宿费、书本费、伙食费累计超过1万元的学生(属于脱贫户、监测户等帮扶对象),向乡村振兴推送一次符合预警标准的人员名单

4.住建部门负责监测农村住房安全状况,将每月新增需要进行危房改造的农户和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户,于月的25日,定期向乡村振兴推送一次符合预警标准的人员名单

5.部门负责监测农村涉农产业生产经营风险和饮水安全状况受产业风险或疫情影响,造成农业产业绝产、大面积减产或农产品严重滞销、严重跌价等,造成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农户,以及饮水安全存在问题的农户,每月25日前向乡村振兴推送一次符合预警标准的人员名单

6.民政部门负责监测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将每月新增的临时救助、低保、特困供养等低收入人员,于月的25日,定期向乡村振兴推送一次符合预警标准的人员名单

7.残联部门负责监测残疾人群体,将每月新增的办理残疾证的农户,于月的25日,定期向乡村振兴推送一次符合预警标准的人员名单

8.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测受自然灾害影响农户情况,掌握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或灾害损失严重的农户信息,于每月25日前推送经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受灾农户信息。

9.公安部门负责实时推送盗窃、抢劫、诈骗等刑事案件和交通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农户信息。

10.信访部门监测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农村信访及群众诉求,实时推送在受理信访案件中发现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农户信息。

五、强化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监测帮扶力度。各乡镇、县直及驻祁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亲自推进,确保监测帮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乡村振兴局要认真履行工作专责,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系统监管。根据省市乡村振兴局数据筛查要求反馈的预警信息县乡村振兴局要督导乡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核查整改到位落实省乡村振兴局脱贫户和监测户“一户一码”实现双向监督。

加强督导调度。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乡村振兴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工作调度、实地督导和暗访调研,帮助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压实工作责任,有效防范风险。

 

 

                                                   中共祁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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