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4MB19021968/202404-00011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4-04-10
发布机构: 祁门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04-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祁农水函[2024]43 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转发《关于全省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建审改组〔2021〕1号)的通知

作者:祁门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4-10 10:28 信息来源:祁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