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5 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22 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建〔2022〕80 号)规定,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 2025 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分配情况的函》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地 2025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项目代码:340000221407000000059。收入列 2025 年政府收支科目“1100208 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14 交通运输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为预下达数,你地可对辖域内(含县、区)2024 年度正常经营的城市公交经营者,按照不高于 2024 年度实际获得补助资金 50%的标准预拨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其余资金待 2024 年度相关数据统计完成后,将按照《安徽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皖交运〔2022〕126 号)等文件规定予以清算。
请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5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分配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