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治超项目)
(2024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基层站所“四基四化”建设及道路治超项目 | ||||||||||
省级主管部门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预算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6.8 | 15.67 | 10 | 0.932738095 | 9 | ||||||
其中:中央资金 | |||||||||||
省级资金 | 9 | 8.67 | |||||||||
市级资金 | |||||||||||
县级资金 | 7.8 | 7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拓展我县治超联网信息系统应用功能,提升科技治超水平。完成我县“四基四化”标准化建设,实现执法形象和标志标识统一,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形象素质。 | 全面拓展我县治超联网信息系统应用功能,提升科技治超水平。完成我县“四基四化”标准化建设,实现执法形象和标志标识统一,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形象素质。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治超卡网络点升级数量 | 1 | 1 | 5 | 5 | |||||
完工成基层站所建设数量 | 1 | 1 | 5 | 5 | |||||||
质量指标 | 科技治超水平点接入率 | ≥95% | ≥95% | 10 | 10 |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到位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5 | 5 | ||||||
补助资金使用率 | 100% | 93% | 5 | 4 | 2024年项目未完成,在2025年3月已全部支付完 | ||||||
成本指标 | 项目费用控制 | 不超预算数 | 不超预算数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保障道路运输市场良性发展 | 显著提高 | 显著提高 | 5 | 5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各地治超水平 | 明显提高 | 明显提高 | 5 | 5 | ||||||
对提升交通运输基层综合执法水平的影响 | 提升程度明显 | 提升程度明显 | 5 | 5 | |||||||
生态效益 指标 |
灰尘扬撒影响程度 | 明显减少 | 明显减少 | 5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 | 较高 | 较高 | 5 | 5 | ||||||
对提高规范执法水平的可持续响影程度 | 明显 | 明显 | 5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5% | ≥98% | 5 | 5 | |||||
基层综合执法机构满意度 | ≥95% | ≥98% | 5 | 5 | |||||||
分总 | 100 | 98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以及绩效自评扣分的情况,如没有请填无。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上级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各级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 |||||||||||
3.汇总区域绩效目标时,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