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65X/202303-00011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日期: 2023-03-03
发布机构: 祁门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3-03-1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祁交运〔2023〕6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祁门县春季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祁门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10:46 信息来源:祁门县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茶季、“清明”将至,农事活动频繁,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隐患随之增加,为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防范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经研究制定《祁门县春季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件:祁门县春季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祁门县交通运输局                  祁门县公安局

202333                   202333


祁门县春季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茶季、“清明”将至,农事活动频繁,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隐患随之增加,为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防范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春季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黄山市交通公安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协同治理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行业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强化协同监管、提升治理成效,进一步规范全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为服务广大旅客出行需要和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春季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徐毅胜、叶俊宁

副组长:吴勇琦、高龙玉

  员:交通各中队负责人、交警各中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冯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杨吉敏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工作

重点整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和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一)无资质人员、无资质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二)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

(三)网约出租车变相从事跨区域班线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旅游包车长期异地经营、不按包车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运营时动态监控不在线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班线客运车辆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站外带客、运营时动态监控不在线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严厉打击车货总重超过75吨或超限100%以上、集中闯卡、在非现卡点采取接龙、并行、绕S弯等方式规避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车辆非法改装、疲劳驾驶、超员载客,货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闯红灯、逆向行驶,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八)其他破坏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危险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202333日开始,至20235 31日结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春季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黄山市交通公安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协同治理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具体工作举措,明确各单位负责人、具体经办人,精心部署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联勤联动。大队要深化落实交通公安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和区域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区域联动执法,每月大队、公安交警单独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各自牵头联合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执法检查活动,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治超、非法营运协同治理等工作机制要求,加强信息抄告、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执行,推动形成部门协同、区域联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规范执法。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过程公开。做到执法过程皆留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法形象。执法过程服装整洁、保持热情温和的态度,做到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严厉打击恶意违法行为,对蓄意冲卡、闯关,逃避执法检查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根溯源,对违法行为人和车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和鼓励公众举报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在行业乱象治理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依据同一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原则,进行案件处理,依法取缔利用微信平台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同时加强对案件查处的后续处理工作。

(四)强化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进展情况沟通机制,将专项行动工作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于38日前报送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定期报送阶段工作情况,每月底前上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于531日前,将行动总结、图片资料及查处案例汇总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积极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基层社区乡镇等组织作用,及时收集问题线索,着力营造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和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治理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要广泛普及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和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加大对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受理涉及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鼓励群众广泛参与,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专项行动效果。

 

祁门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尚继雯  电话:18297689719     邮箱:892258690@qq.com

祁门县公安局联系人:叶珣 电话:13805592302              邮箱:121103082@qq.com

 

关于印发《祁门县春季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