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祁门县2023年度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局有关部门:
现将《祁门县2023年度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祁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评价检查评分标准
2、2023年乡镇养护路线表
祁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0日
祁门县2023年度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评价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一步落实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评价,推动各乡镇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全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部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黄山市“十四五”“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祁门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评价原则: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评价坚持“建、管、养”并重的原则,贯彻“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奖优罚劣”的要求,达到明确养护责任,落实养护任务,管养好农村公路的目的。使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服务乡村振兴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二、绩效评价对象及范围
(一)绩效评价对象: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
(二)绩效评价范围:列入管养范围的农村公路及其设施
三、绩效评价组织:成立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各乡镇在11月15前组织自评并将自评情况书面上报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11月下旬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组织综合检查绩效评价。
四、绩效评价办法和标准
(一)绩效评价方式。绩效评价采取月巡查、季度督查绩效评价和年终绩效评价相结合,总分为100分。月巡查重点抽查管养路段日常养护情况、安全隐患处置等情况,如路段未常态化养护、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将予以扣分,计入年终综合评比分值。季度督查全年分四次,其中3月、6月、9月三次评价结果各为20分,督查内容以管理养护作业情况为主,如路基稳定、路面整洁、桥涵构造物完好、清沟疏涵、清除边坡路肩草、绿化协调及交通设施和安防设施完好整洁等等。第四次督查结合年终绩效评价一并开展,时间为11月,评价结果分值为40分,评价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1),计算每项的分值按规定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各乡镇要根据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评价小组月巡查、季督查通报情况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附图片)报送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整改报送情况纳入考核。
(二)绩效评价标准。绩效评价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等次;得分在80分(含)至90分的,为良好等次;得分在70分(含)至80分以上的,为合格等次;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
五、奖惩办法
(一)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终绩效评价结果为标准,分等次发放养护经费,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评价效果发放绩效。90分(含)以上按乡道2000元/公里、村道1600元/公里执行,80分(含)至90分按乡道1600元/公里、村道1200元/公里执行,70分(含)至80分按乡道1200元/公里、村道800元/公里执行。年终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停止当年养护资金拨付,所扣资金纳入绩效资金库滚动使用。
(二)连续2年综合排名后三位,予以通报批评。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祁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评价检查评分标准
祁门县乡(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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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计分规则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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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5分) |
1、机构建立(2分) |
有及时调整文件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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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公条件(2分) |
有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各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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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员配备(1分) |
一长两员岗位设置齐全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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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5分) |
1、路政、养护制度(1分) |
缺一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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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长两员职责(1分) |
缺一项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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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路基本情况简介、管理网络、路网示意图、养护情况一览表、养护质量评定标准、路政管理、乡规民约、村规民约(3分) |
缺一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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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10分) |
1、专帐管理(2分) |
未专帐管理(发放表)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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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配套资金(5分) |
无配套资金不得分,或有其他形式投工投劳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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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使用情况(3分) |
未及时发放、挤占、挪用养护资金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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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管理 (30分) |
1、路产路权(10分) |
路肩、边坡有种植物每段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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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路沿线等环境整治(5分) |
违章堆放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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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交通标志、建筑控制区管理(10分) |
有违法非交通标志扣1分、新增违法建筑一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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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村公路相关法规宣贯(5分) |
组织学习1分,开展活动4分(会议记录、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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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管理(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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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面桥涵养护情况(15分) |
路面不整洁每100平方扣0.5分、桥涵构造物部件缺失、涵洞堵塞一处扣1分、危险路段、危桥未设警示标志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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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路基部分(12分) |
路肩、边坡高草未达标每100米扣1分、边沟淤塞、小塌方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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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绿化(3分) |
宜林路段新增绿化每100米得1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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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沿线设施(10分) |
管养公示牌、隐患路段未设置警示标志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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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层养护人员(2分) |
未签订养护合同扣1分/条,作业未着安全服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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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业管理资料(4分) |
内业资料未按建、管、养分类管理的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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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应急处置(4分) |
应急处置制度、预案各得1分,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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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10分) |
纳入预算3分,完成品质示范路创建加2分,积极申报“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加5分 |
按左项要求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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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长: 检查组成员: 总得分:
关于印发《祁门县2023年度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doc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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