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7〕18号)精神,深化推进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常态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订落实“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
一、落实到办文程序
(一)公文起草。各乡镇、各部门拟制公文时,必须在公文拟稿单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送审稿一并报批;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文件,应当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部门代拟稿政府政策文件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起草的政策文件送审稿起草说明中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县政府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二)公文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策文件,印发时应当注明“此件公开发布”字样。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策文件和其他公文,应当按季度或者按月建立依申请公开目录,按规定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
(三)政策解读。政策文件制定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公开相关的政策解读材料。
二、落实到办会环节
(四)公开范围。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体会议、政府专题会议。县政府部门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专题会议。
(五)方案确定。各乡镇、各部门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六)公开方式。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会议,应当通过电视(网络)在线访谈、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新闻报道等方式予以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或其他可以广泛公开的重要会议,行政机关应积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全面深化推进“五公开”
(七)全面推进决策公开。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八)全面推进执行公开。围绕重点工作、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审计结果公开情况,包括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和相关单位审计整改情况公开;规划执行情况。各乡镇、各部门都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推进执行公开。
(九)全面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监管情况公开,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
(十)全面推进服务公开。继续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配套编制并发布办事指南,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办理程序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信息,并及时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不断深化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改革,简化优化办事流程,通过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十一)全面推进结果公开。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十二)本制度由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