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祁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收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祁门县委 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祁门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祁发〔2025〕7号),我局从各乡镇收回履职事项3项(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祁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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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回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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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接部门及工作方式 |
适用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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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承接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全县18个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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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承接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全县18个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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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占用、拆除、改动、迁移城市照明设施批准 |
承接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全县18个乡镇 |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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