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住建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737亿元。新区固定资产完成2.7208亿元。
完成建筑业产值8.43亿元;徽派古建产值预计完成1.65亿元。城市更新成效显著,环保整改工作全面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新成效。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城市品质不断提升
1.全力实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城市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提升。一是结合龙池坡路、文峰北路、滨江北路、阊源路等新建设市政道路,完成雨污管网建设17.3公里。二是结合阊江北路、中心南路、新兴西路等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完成雨污管网改造23.6公里,对56住宅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44公里,完成9个排放口改造。三是检测修复祁阊大道、学府路、榨坞河污水干管等6条市政道路管网及1条沿河污水主干管,总长度为31公里,检测修复人民医院等7个小区,总长度为17.9公里。目前问题整改已通过省级验收。
2.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发展质量明显提升。一是深入实施“微改造、精提升”项目。2023年谋划实施30个“微改造,精提升”项目点,现已完成30个。二是持续推动便民停车行动。落实新建配建标准,结合城市更新及老旧小区改造,完成2332个停车泊位,其中公共停车位540个。三是快速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新增改造提升绿地6.98万㎡,完成街头绿地游园(行知广场)1个,绿道7.6公里。四是有序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城市生命线工程的风险评估及立项工作,即将进行可研编制工作。五是常态推进城市体检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已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按照《安徽省城市体检技术导则》要求,开展2023年城市体检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体检指标数据修改。六是强化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结合市政道路及住宅小区改造,完成供水管网更新改造3.5km;会同阊源供水公司、国投公司、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于9月26日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切换备用水源应急演练;10月份完成祁红花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七是加快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督促祁门中燃公司完成中压管道定位测量57.2Km。10月16日与祁门中燃公司就祁红花苑、朝阳花园、南城水岸三个小区瓶改管工作签订代建协议,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在组织评审工作。
3.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城市面貌得到有效改善。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二期)设备安装已完成,正在进行设备调试阶段;县第二水厂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评审以及专项债资金申报工作;祁门县老年医院(暨县应急医疗救治中心)建设项目门诊综合楼主体工程、医学培训部已完工,决算、跟踪审计已完成;住院楼1号楼西区二层、北区三层梁板模板搭设完成;2号楼正在进行五层梁板施工及一二层墙体施工;后勤服务楼正在进行一二层墙体施工。完成投资约1.5亿元。高铁大道及站前广场建设稳步推进,高铁大道土石方工程完工,边坡支护完成90%工程量建设,排水管道按进度计划同步施工建设,桥梁主体结构施工完成。站前广场匝道桥、给排水、广场铺装、内部道路、绿化、长廊等工程完工,正在进行弱电工程等扫尾工作。
(二)建筑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1.全力以赴促发展。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8.43亿元,同比增幅12.99%。徽派古建产值完成1.65亿元,同比增幅57%。
2.精准施策稳企业。深入推进“驻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定期对包保企业进行走访,全共走访90余次,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20余个。今年来共引进、成立新企业7家,全县建筑业企业增加到17家(2023年初10家),实现我县水利水电、公路资质零的突破。协助企业资质增项市政二级10家,建筑施工升二级4家,装饰装修二级4家,古建二级7家,环保二级4家,消防设施二级1家,机电二级1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家。协助4家劳务公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3.持续深化审批改革。截至12月底,我县在黄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累计办件455件,其中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5个,出台各项惠企政策20个,减免工业厂房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4984288.96元,减免工业类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工程勘察费69000元。公布首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项目管家”服务专员,开展多样化帮办代办服务,今年以来共完成11个项目、38个事项的代办。办理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项目30个,消防竣工验收项目3个,消防设计审查项目7个。
4.统筹做好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全年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扬尘治理、建筑消防、文明创建等专项检查9次,排查建筑项目数102个,下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91份,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52处;开展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检查3次,下发质量整改意见书32份,发现质量问题52个,移交城管执法局建筑工地违法违规线索6条,处罚款金额4.13万元。督促各有关企业立即和限时整改隐患问题,整改率达100%。全县建筑施工领域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二是加强公用事业安全生产监管。结合春节节后复工以及“五一”“十一”“安全月”及关键时间节点认真开展公用事业安全生产大检查8次,发放整改通知书10份,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实现闭环管理。认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共排查燃气用户762户,更换软管232户,燃气泄漏报警器已安装761户,安装率达99.87%。
(三)村镇建设进一步加强
1.全面实施2023年危房改造和低收入群体房屋鉴定。2023年实施33户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完成验收,累计发放补助资金35.2万元。全县7072户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鉴定工作已全面完成,逐户鉴定表已下发到各乡镇和各村。
2.全力开展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4月下旬,对52户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整改情况进行复核,有8户安全隐患未完全消除。目前,已完成7户整改。祁山镇1户未整改户,正在组织强拆。完成系统登记的存在隐患房屋销号288户(初判326户),销号率88.34%。印发《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和“三和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督促乡镇按照要求全面开展排查,目前已全部完成。
3.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结合环保“啄木鸟”行动、重大活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亮点村”打造(20个)、“最干净”乡镇打造、(金字牌、闪里)、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新安将流域水环境保护提升、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督促中环洁公司,高标准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2023年收集转运6682.59吨。
4.积极开展传统村落工作。完成凫峰镇福州村、金字牌镇松源、历口镇正冲村等10个村第五批省级传统村落申报工作,进一步夯实我县传统村落数量,为下步保护奠定基础。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项目已完成项目调整,调整后项目30个,计划投资6207万元。其中由文投组织实施文堂村28个和闪里镇负责实施桃源村2个项目,均已完工。
5.积极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全面开展名城创建工作,完成申报文本县级意见征询、社稳评估、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完成市级社稳评估工作;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
6.全面实施2023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建设。省厅下达我县2023年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资金200万元,用于谢家厅周边空间整治以及叶家巷风貌提升工作。该项目由城投实施,该项目已正在施工中,12月底前完成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项目建设、监理、施工企业等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地安全投入不足,现场安全危险源识别不清晰。
二是部分考核指标未落实。如多次摸排无桩基先行项目、全过程案例执行不够全面、优质优价项目不全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缓慢、未将工业项目和简易低风险项目勘察、测绘、图审等费用减免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等。
三、明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品质
1.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一是建立城市地下管网修复制度,在开展雨污分流改造三年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摸清建城区地下管网,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监测修复制度。二是认真开展住宅小区“瓶改管”工作,2024年计划实施祁红花苑、南城水岸、朝阳花园三个小区管道燃气改造。三是深入推动“微改造、精提升”行动,按照市“微改造,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摸排,谋划2024年“微改造,精提升”项目点20个。
2.加强城市安全韧性建设。一是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2024年建设燃气、排水、桥梁、供水为重点的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并与市级检测中心互联互通,预警数据动态共享。二是持续做好防汛排涝工作,结合城区实际,认真修编城区防汛应急预案。汛期来临之前,对城区排水管渠、检查井、集水井进行全面清淤疏通,确保排水畅通。及时组建防汛抢险队伍,配足设备和物资,强化值班值守,做到安全度汛。三是加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按照《祁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方案、落实措施、明确专人、限时整改到位,促进燃气安全运行。完善燃气APP系统企业信息录入,动态更新,以及安全排查,隐患数量,整改完成情况等数据录入。
3.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一是扎实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继续深入排查污水管网用户接入情况、功能及运行状况、错接混接问题,实施污水管网病害整治、更新改造、破损修复工程,补齐污水收集管网短板。2024年计划修复改造污水管网3Km以上。二是持续推进城镇园林绿化建设,推进城镇园林绿化补短板行动,进一步完善城镇园林绿化系统,优化城市绿道网格,加快绿道互联互通。2024年计划新增、改造提升绿地面积2.8万㎡,新建绿道5Km。三是深入推进“便民停车”行动,继续结合市政道路、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合理增设停车泊位,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配建标准。2024年计划新增停车泊位2000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00个以上。
(二)加大建筑市场管理,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1.优化营商助企服务。定期对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难题。协助企业资质增项升级,进一步提升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力争2024年全年建筑业产值达9.1亿元,增幅8%;古建产值达2.49亿元,增幅51%。力争全县建筑业资质企业达到23家。
2.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加大监管力度,季度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对在建项目实行差异化管理,着力打击违法发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重点监管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加强企业资质和安许核查,着重核查企业的人员配备、资产等情况,杜绝皮包公司等现象发生。
3.强化劳务用工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差异化管理,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对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信誉良好企业落实逐年减免政策。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完善“黄山市智慧工地平台”建设,利用科学化手段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1.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乡镇开展2024年农村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户的摸排,符合条件的,全面纳入2024年改造计划中实施。
2.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进危房”,确保自建房安全持续平稳。
3.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督促中环洁公司,结合各项工作,常态化做好农村道路、村庄及河道扫保及垃圾捡拾。完善垃圾桶配置。建立重点活动及节日期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应急预案,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长效治理。
4.积极开展传统村落工作。一是开展传统村落普查认定工作。对传统建筑潜在对象进行普查、认定、建档、挂牌。二是对上积极争取资金,做好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三是积极开展省级传统村落申报工作。
5.积极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一是积极开展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二是强化对历史文化街区、名村等日常监管,开展常态化检查巡查。三是加强2024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的对接与协调,积极对上争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