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住建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项目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如期推进
2023年1-7月固定资产完成1.0509亿元。
1.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今年拟改造建设市政道路6条,即阊源路、阊林路、响谭路、新兴东路、新兴西路、甲子岭路。目前阊源路、阊林路已完工。响谭路和甲子岭路已完成工程量70%。新兴东路于7月20日进场施工,新兴西路已于7月22日进场施工。
2.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今年将实施滨江小区、野林山庄(二期)、桃源新村、山水名门、锦绣花园等16个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计划10月底前完成。结合雨污分流改造,加强小区供水、供气、弱电、道路、停车位、公共绿地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目前水上娱乐中心、老水利局宿舍、烟草小区已完工。祁小旁公安局宿舍区、老林业局宿舍已完成工程量80%、滨江小区已完成工程量50%、锦绣园已完成工程量30%、小北路雨污支管网已完成工程量20%。野林山庄二期、桃源新村、山水名门三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分别于7月21日进场施工。财政局宿舍、桃源新苑、城东陵园、老工商宿舍等4个小区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石山坞正在委托代理招标。
3.“微改造,精提升”项目。今年计划改造提升项目点30个,按市局要求,一季度完成7个,二季度完成10个,三季度完成7个,四季度完成6个。目前,一二季度17个项目点均已完成,三季度项目正在全力推进建设。
4.“徽客厅”打造工程。根据市县创城办要求,今年“徽客厅”打造点6个,即东门广场、祁红广场、茶山公园、茶山路口广场、薛家坞口袋公园、平政桥头游园。目前,除茶山公园需进一步完善提升外,都已建设完成。
5.便民停车行动。今年计划新增停车位2300个(其中公共停车位200个),按市局和民生办要求,6月底前需完成任务数的70%。目前,已完成1746个(其中公共停车位315个),占任务数的75.91%。
6.园林绿化提升行动。今年新增绿地面积0.5万㎡,改造提升绿地面积0.3万㎡,新增街头游园1个,绿道建设5Km。目前,新增和改造提升绿地任务已完成,绿道及街头游园(中心南路绿化改造提升项目)正在进行方案设计。
7.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二期)。目前,土建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
8.二水厂建设。可研报告评审已完成,正在收集材料申报专项债资金。
(二)建筑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1.全力以赴促发展。1-7月份预计完成建筑业产值5.25亿元,同比增幅9.32%。1-7月份预计完成徽派古建产业产值1.08亿元,同比增长85.1%,全年预计完成古建产值1.57亿元,同比增幅50%。
2.精准施策稳企业。根据县委工作要求,每月对包保企业进行定期走访,上半年已走访60余次,为企业解决疑难问题10余个。2022年我县本土建筑业为10家,2023年来新增建筑业企业3家,其中1家(安徽辰万公司)为一级古建企业,完成全年30%目标。1-7月份,扶持本地建筑业企业增项市政二级9家,装饰装修二级3家,古建二级3家,引进古建一级企业1家,环保2家,房建二级3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1家,办理安许3家。
3.持续深化审批改革。今年1-7月份,我县在黄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累计办件283件,出台各项惠企政策18个,减免工业厂房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9.9万元。
建立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今年以来给8个项目,共31个事项进行代办,公布首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项目管家”服务专员,开展多样化帮办代办服务。
4.统筹做好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上半年共开展安全专项检查4次,下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62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因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约谈施工监理企业4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20余处,移交因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立案2起,项目经理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案件1起,召开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布置会2次,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观摩会1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二是加强公用事业安全生产监管。结合春节节后复工复产以及“五一”“安全月”等关键期间认真开展公用事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发放安全整改通知书10份,并跟踪督促整改。针对燃气安全检查专业性较强,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2次专项检查,相关安全隐患已整改,并进行了复查。近期,按照市局要求,正在开展燃气橡胶软管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截止6月26日,三家公司已入户排查16211户,更换橡胶软管329根;强力推进餐饮单位燃气泄漏报警器工作,目前已安装365户,安装率99.7%。
(三)村镇建设进一步加强
1.全面实施2023年危房改造和低收入群体房屋鉴定。2023年省级任务6户,正在实施3户,已完工3户;目前为止实际实施30户,已开工25户,已完工12户,其中3户验收合格,并发放补助资金3.2万元。5月份下达低收入群体房屋逐户鉴定文件,目前全县7072户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鉴定工作已全面完成,逐户鉴定表已下发到各乡各村。
2.全力开展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4月下旬,对52户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整改情况进行复核,有8户安全隐患未完全消除。目前,已完成7户整改。祁山镇仍有1户,因农户不同意,隐患仍未消除。6月下旬,会同县消防、市场监管并聘请县级专家,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和“三合一”场所及经营性自建房安全“回头看”县级抽查工作。
3.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结合环保“啄木鸟”行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亮点村”打造(20个)、“最干净”乡镇打造、(金字牌、闪里)、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新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提升、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督促中环洁公司,高标准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4.积极开展传统村落工作。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我县有8个,涉及安凌、平里、溶口、小路口、古溪、凫峰6个乡镇,下步组织编制保护规划;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项目正在全力推进。
5.积极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名城创建工作。已完成申报文本意见征询、社稳评估、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文本电子版已报送市局,并行文请求市局组织市级审查。二是积极开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审批工作。5月份已与市局对接,6月初已通过市规委会审核。三是全面实施2023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建设。2023年省厅下达我县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近200万元,用于谢家厅周边空间整治以及叶家巷风貌提升工作,计划由城投实施,至今未拿出方案。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继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全力推进响潭路、新兴东路、新兴西路、甲子岭路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程,推进烟草小区、滨江小区、小北路小区、祁小旁公安局宿舍区、锦绣园小区、野林山庄二期、山水名门小区等住宅小区雨污支管网改造,计划10月底全面完成改造建设任务。完成祁门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启动二水厂建设。
二是持续巩固老城区保护、改造、提升。结合城市更新“微提升、精改造”任务目标,按计划第三季度完成7个,四季度完成6个。完成城市“徽客厅”茶山公园提升建设。加快中心南路街头绿地游园设计工作及绿道谋划工作,力争10月底完工。
三是继续开展便民停车暖民心行动。加强与开发商对接,加快项目停车位建设进度,通过拓宽道路、优化交通组织、腾挪少量绿化空间等措施改造建设停车泊位,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建筑市场管理,促进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依法开展市场行为等专项检查和差异化日常监管模式,重点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等行为,严格落实“宽进、严管、重罚”举措,不断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二是持续开展四送一服。继续开展驻企服务、祁行周一见等活动,加强与企业联系沟通,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和难题,及时纾难解困。
三是继续加强企业帮扶。强化政策引导宣传,并完善鼓励企业发展有关制度,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下半年力争帮扶5家企业完成资质增项8项。
(三)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一是持续推进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工作。1.督促乡镇按照9月份全面完成的目标,全力实施,并完善档案资料。2.进一步强化动态监测,确保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不住危房。
二是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聚焦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突出人员密集、“三合一”场所及擅自加层房屋等重点房屋和部位,组织乡镇常态化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我县自建房安全持续平稳。
三是持续推进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参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祁门县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文本》,开展意见征求、专家论证、网上公示、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并按程序将完善后的申报文本逐级上报。
四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要求,督促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落实好乡镇日常检查巡查。并加强中环洁公司的协调对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持续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