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祁门县国防应急配套设施弃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祁门县国防应急配套设施弃土场临时用地复垦结果进行公告。
一、临时用地基本情况
祁门县新区开发建设中心出于建设需要,使用祁山镇新岭村临时用地125.39亩。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关于祁门县国防应急配套设施弃土场临时用地的批复》(祁自然临(2022)5号)。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2026年3月27日,我局组织县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国投公司、村委代表,对该临时用地复垦进行了初验,通过现场勘察、资料核查,验收组一致认定,该批次临时用地已拆除清理、土地平整、栽种树木,现状符合种植要求,已达到复垦目标,拟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书面提出。
联系人:王家兴,联系电话:4516730。
祁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27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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