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53275645/202601-00014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1-16
发布机构: 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6-01-21
生效日期: 2026-01-16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祁人社秘〔2026〕1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祁门县关于大力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促进妇女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作者:祁门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1-21 09:46 信息来源: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构建积极生育政策支持体系,充分调动相关部门、行业企业等各方积极性,推深做实“妈妈岗”就业新模式,营造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的良好氛围。

二、起草背景

结合《安徽省贯彻落实(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促进妇女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黄人社秘〔202527号等文件精神,有序引导发展适应社会需求的灵活就业推广黄山市“妈妈岗”、“陪读岗”用工模式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妈妈岗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三、起草过程

省、市印发上述文件之后去,我们起草了《祁门县关于大力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促进妇女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通知》(征求意见稿),规范“妈妈岗”相关政策补贴等内容,通过组织发改委、财政、妇联、教育、科商工信等部门和企业代表、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书面征集、网络征集等方式,经充分吸收采纳各方意见后,形成正式《通知》。

四、主要内容

《通知》共五个方面,主要包括岗位开发要求、安置对象、政策内容、保障措施、其他事项等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岗位开发要求

支持用人单位充分挖掘“妈妈岗”开发潜力,将工作时间弹性、劳动强度不大的生产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设置为“妈妈岗”.岗位要求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工作时间弹性、二是工作地点弹性、三是工作安排弹性。

(二)安置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对在祁门县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劳动者及在祁门县辖区内各学校陪读的妇女劳动者。

(三)政策内容

一是企业吸纳“妈妈岗”一次性就业奖励。用人单位与“妈妈岗”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给予企业500/人的一次性就业奖励,每家用人单位享受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二是企业吸纳“妈妈岗”弹性用工奖励。对用人单位招录“妈妈岗”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3个月以上,累计安置达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30人(含)以上50人以下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100人(含)以上分别给予弹性用工奖励2000元、4000元、60008000

三是“妈妈岗”就业基地奖励。与“妈妈岗”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累计吸纳“妈妈岗”10人以上30人以下、30人(含)以上50人以下50人(含)以上分别给予用人单位4000元、8000元、10000元的“妈妈岗”就业基地奖补。

四是围绕“授祁技•育祁才”培训品牌,为符合条件的“妈妈岗”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打造“妈妈岗”就业技能培训班。

五是对主动开发并积极吸纳“妈妈岗”的用人单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择优推荐。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围绕宝妈、陪读等群体精准施

策,通过加强组织实施、强化资金保障、注重宣传引导三个方面保障政策落实。

(五)相关事项

一是明确“妈妈岗”政策执行时间及相关事项

二是明确对弄虚作假、冒领套取资金的用人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套取的资金全额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政策咨询机关:祁门县人才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59-450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