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53275645/202503-00003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3-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祁门县2025年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公告

作者:祁门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3-04 16:05 信息来源: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祁门县各小微企业、祁门县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提升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让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惠及更多企业。现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皖政〔202263号)、《关于联合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黄人社秘〔202426号)等要求,就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创业担保贷款(企贷)对象、贷款条件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企业须为小微企业(收录在小微企业名录当中)。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员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二、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财政贴息

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协商确定,奖补支持的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s。其中,LPR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报送材料

1.祁门县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审核推荐表;

2.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4.小微企业上年度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

5.小微企业本年度新增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

6.小微企业员工工资表;

7.小微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小微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9.小微企业借款合同。

四、办理程序

1.企业向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申请报备,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对申请企业进行筛选,并通知符合条件企业准备材料;

2.企业持申报创业担保贷款全部材料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初审,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签署初审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财政局对企业进行考察,出具审核意见(通过审核企业将进行公示);

4.县财政部门按贴息政策规定对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贴息。

五、申请时间及受理时限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间为202534日至328日止在办理过程中,经审核发现不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应及时告知该申请企业,并将材料退回。

六、祁门县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银行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门县支行

2.祁门农商银行广场支行

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门支行

七、受理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祁门县梅城大道康宁楼四楼人社局420办公室(县人民医院向西100米)

联系人:方城峰

联系方式:0559-4503187  18098581625

 

 

祁门县财政局  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