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今年农村低保补助是否有提高
咨询内容:黄山市祁门县《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听说今年农村低保补助有所提高,自己是祁门县的一名农村低保人员,查询银行记录,低保金一直未改变。请问这一消息是否属实?
反馈内容: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听说祁门县农村低保补助有所提高,查询银行记录,低保金一直未改变”问题,祁门县政府办高度重视,经转祁门县民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黄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第七条 低保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低保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变动情况,每年调整一次或适时调整。每年6月底前,确定本年度低保标准,从当年7月开始实施。低保标准调整后,各地要及时、重新核实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同步调整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第二十六条 低保金应按照最新核定的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确定并按月发放。基本计算公式为:家庭月低保金=(当地月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黄山市低保标准调整后,我县将同步调整低保对象补助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祁门县民政局具体联系。 联系人:汪怡灵;联系电话:0559—4519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