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73/202405-00006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4-05-14
发布机构: 祁门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5-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咨询祁门县低保家庭购车问题

作者:祁门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5-14 08:24 信息来源:祁门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

咨询内容:来电人咨询祁门县低保家庭是否可以购入机动车。

反馈内容:尊敬的来电人,您好!您咨询的“祁门县低保家庭是否可以购入机动车”问题,祁门县政府办高度重视,经转祁门县民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黄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第十八条:家庭财产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一)动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券、互联网金额资产以及车辆等。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仅拥有一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价格在5万元(含)以内的,不作为申请低保的限定条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已与您电话回复,您表示满意。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祁门县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59-4519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