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三查三单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抓督促检查的长效机制,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三查三单”制度的通知》(皖政秘〔2015〕188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三查三单制度的实施意见》(黄政秘〔2015〕48)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建立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三查三单”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1.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人大审议、决议,政协协商建议事项的落实情况。
3.《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落实情况。
4.全县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落实推进情况。
5.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6.市、县领导重要批示、交办事项办理落实情况。
7.其他重要事项落实完成情况。
二、具体内容
“三查三单”制度,即:在巡查、督查、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层层抓落实的制度链条,全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的落实。
(一)三查制度
1.巡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交流、跟踪审计、第三方评估、个别访谈、抽查暗访等方式,全覆盖或有重点地巡查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突出问题。
2.督查。通过现场督办、限期整改、跟踪回访、约谈问责等方式,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执行不力、推进缓慢的乡镇和部门加快落实进度,持续跟踪督促落实。
3.考察。将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内容。在巡查和督查的基础上,综合评价政策落实情况,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力度大、有成效的予以褒奖;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追究责任。
(二)三单制度
1.整改问题清单。在巡查、督查结束后,由被授权巡查、督查机构或人员,梳理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提出的问题按细化和配套政策、推进的措施力度、完成的幅度进度等类型,一事一列,一项一列,逐条列举。审议、协商建议、审计和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时,由人大、政协机关、审计机关或评估方提出整改问题清单。
2.整改措施清单。负有整改责任的各部门、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按自身加大工作力度、提请上级协调调度、向上争取支持等类型方面,逐条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可以立即抓好落实的立即整改到位,难以立即整改到位的限定时间整改到位,需要出台细则或配套措施的限期出台,需要调整完善政策措施的尽快调整完善。
3.整改责任清单。对问题整改逐项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协同配合单位,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明确未落实的责任追究措施。对督查督办的事项逾期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被催办一次的,由县政府督查室予以督查通报;对被催办两次或县政府领导提出明确整改要求仍然落实不力的,由县政府办公室予以通报,被通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作出说明,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作风不实、执行不力,被催办两次仍没有落实又不能充分说明原因的,由县监察局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三查三单”制度落实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安排、亲自督促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细则。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与人大、政协相应机关和监察、审计等部门协同沟通,以“三查三单”制度实施保障决策部署落实。
(二)注重工作实效。“三查三单”制度重在落地,要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实效。巡查、督查要深入基层一线,敢于触及矛盾,善于发现问题,切实做到敢督敢查、真督实查;加大考察考核力度,加强巡查、督查成果运用。整改问题清单要点具体、点细节;整改措施清单要对号入座,有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定期跟踪问效;整改责任清单要落实到岗到人,可倒查、可追究。
(三)健全长效机制。通过“三查三单”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努力在完善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跟踪问效的问责机制上下功夫,把推进政策落实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与践行“三严三实”、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以政策落实的成果检验作风建设的成效,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
2016年1月1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印发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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