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祁门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期间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谢四妹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关于消除牯牛降大道红绿灯处电动车逆行隐患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牯牛降大道移动公司路段电动车逆行安全隐患,我局交管部门工作中亦发现,情况属实。该路段机非分离在保障主干道通行安全的同时,确实给部分沿线居民短距离出行带来了不便,个别市民选择冒险逆行,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您建议在移动公司附近增设非机动车道,因该处台阶坡度较大,直接建设坡道不利于电动车行车安全。下步我局商请住建部门会商,投入资金对上方广场进行同步改造,实现减缓坡道方便电动车行驶。
针对目前该路口电动车逆行隐患,我局交管部门制定以下措施:一是在相关路口增设禁止逆行标志标牌;二是加大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动态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下步我局将在参与道路中央隔离、机非分离等工程建设时,建议主管部门在设计方案中明确配套的、便利的行人与非机动车出行过街通道,确保安全与便利同步考虑,从根本上避免“只堵不疏”的问题。
感谢你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帮助和支持。
祁门县公安局
2026年1月19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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