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市委第五联动巡察组对祁门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4月7日,市委第五联动巡察组向祁门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回信精神,召开全县公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作交流研讨。三是印发《祁门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明确机关党委专人负责学习制度落实。
2.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印发《祁门县公安局“比发展、讲奉献、重实干”作风建设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六大行动”,教育引导全警真抓实干、争创一流。三是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金盾护民”和打击整治黄赌违法犯罪“铸安清风”3个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强化打防管控措施,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四是创建“一企一警”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爱企日”、“警企恳谈会”活动,共征求企业意见建议2条,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个,有效助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成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任务,户政、车驾管及出入境等高频业务一窗办结;“无证明办事”“容缺受理”“一件事一次办”等便民服务深入推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2024年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指数在全省第一方阵。五是积极推进祁门县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建设。健全合成作战中心的组织体系、职责任务等。
(二)社会治安打防管控不够深入
1.针对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设立“传统犯罪侦查中队”和“电诈网络犯罪侦查中队”,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盗窃等突出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建立“全量盯案”工作机制。二是以打促防,降低刑事案件发案,2025年1-6月刑事案件立案数环比下降11.19%;2025年二季度刑事案件立案数环比一季度下降8.06%。三是2025年9月刑侦大队经精准研判,成功破获技术性开锁流窜团伙案,抓获嫌疑人4人,查获涉案赃物黄金首饰、香烟、古钱币等价值20余万元,带破外省市入室盗窃案件6起。四是确定涉黑涉恶重点攻坚案件,落实专班制度,对未办结的案件,明确破案责任领导,主办民警,并严格落实一案一侦查方案,力争早日破案。五是积极推进祁门县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建设,健全合成作战中心的组织体系、职责任务。
2.针对社会治安管控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黄赌警情线索“日分析、周通报、月研判”制度,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黄赌违法犯罪“铸安清风”百日行动,今年以来共侦办涉黄赌刑事案件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人,移送审查起诉8人;查办涉黄赌行政案件63起,行政处罚154人,收缴暂扣罚没涉黄赌资金20余万元,捣毁涉黄赌窝点15处;涉黄赌警情数同比下降38.6%;黄赌成案率31.78%,同比23.71%上升8.07个百分点。二是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金盾护民”行动开展以来,立电诈案件数同比下降47.05%;损失数同比下降73.93%;30万以上重大电诈案件0起,实现“三降”目标。三是今年以来,受理行政盗窃案件85起,办结49起,办结率为57.65%,行政拘留21人。
3.针对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成效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头盔佩戴率逐步提高。截至2025年9月30日,共现场查处未戴头盔11814起、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1652起,同比分别上升19.8%、18.3%,头盔佩戴率月均值71.27%,拆除雨篷3700余起。抄告公职人员未戴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行为2期。二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四项指数”三降一平。截至2025年9月30日,全县共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56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1.82%。死亡9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25%。受伤58人,同比持平,直接财产损失约67250元,同比减少64960元,下降49.13%,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有序。三是道路本质安全水平得到较大提升。截至2025年9月30日,共排查道路隐患路段(路口)72处,均已完成整改。2025年被列为挂牌治理的隐患点位共9处,其中部级1处、省级1处、县级7处均已完成整改。四是群众交通安全受教育面不断扩大。今年以来,共开展“七进”宣传87场次、专题安全教育警示24场次,利用公众号、微信群发送安全提示信息106条,发放交通明白卡、交通安全告知书等宣传资料38000余份,录制宣传音频13个,制作宣传警示教育短视频16个,农村“大喇叭”每日早晚播放宣传音频2次,媒体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69期。五是2025年以来县公安局主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4件,其中反映道路交通问题8件,占57%。
(三)安全维稳措施落实有欠缺
1.针对隐患排查化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局主要负责领导牵头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恶性案件防范考核,召开了治安管理重点工作推进会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强调部署。二是2025年以来,县局对上级下发和自主摸排矛盾纠纷做到全量通报、应调尽调。2025年2月,祁山派出所因工作突出,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红榜单位。三是扎实开展“日评议”工作,严格落实“主官办信访”等工作机制,2024年,县局初信初访化解率为100%。2025年截至9月30日,初信初访化解率为86.6%。2025年9月县局祁山派出所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源头治理“日评议”实操练兵竞赛中获得良好等次。2025年11月历口派出所在全市公安机关派出所“日评议”实操练兵竞赛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四是立足本职,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10月以来,共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起,移送审查起诉1起,追回被欠薪资近80万元,撤案2起。
2.针对情报信息基础工作有弱项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四)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1.针对民警执法能力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祁门县公安局2025年度法律学习计划》,根据岗位职责和法律知识基础,分层分类开展全警法律学习。二是开展基本级执法资格模拟测试3次并讲评。2024年11月参加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34人,通过33人,通过率97.05%。目前全局民警258人,基本级通过率99.2%。三是修订完善民警职级晋升量化计分考核办法,制定了《祁门县公安局人民警察量化计分考核标准(试行)》。对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未通过情形、办案积分、警务技能年度考核达标工作进行了要求。出台《执法办案积分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四是组织开展了“勇攀高峰铸铁军‘祁’警前行保平安”野外登山拉练活动、 “磨砺意志铸忠诚 ‘祁’警同心攀高峰”冬季野外拉练活动,有效检验了民警辅警应急拉动、基础体能、身体耐力等各方面综合素质和协作配合能力。五是制定了2025年祁门县公安局教育训练工作计划。今年以来,共开展全警警务技能基本级体能轮训8次,共参加轮训200余人次;2025年8月参加市警校警务技能小教官比武竞赛,获团体第四名。2025年9月举办全县公安机关民警政治轮训暨警务技能实操培训班,提升全警执法能力和警务技能。六是2025年11月市公安局组织的民警警务技能基本级达标测评和辅警体能普测抽考中,我局民警、辅警整体通过率位居全市前列。
2.针对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设“法之声”讲堂八期,培训民警536人次,其中2024年10月以来开展五期,培训民警322人次。二是坚持开展案管“日清、周督办、月通报”工作,2024年10月以来发布案管周通报40期,月巡查10期,实地检查33次,发现各类问题312处,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三是部署开展法治素养提升两年行动。2024年10月以来评查刑事、行政案件297起,编发刑事、行政案件质量通报9期,发现并通报问题346处,评选出最优案卷18卷,最差案卷18卷。组织民警参加庭审旁听4次,参与民警50人次。修订了《祁门县公安局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集体讨论的范围、人员、程序及要求,案件办理中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2024年10月以来集体讨论案件271次。每季度开展局长点评案件工作,已点评3次案件6起。四是2025年以来涉执法不规范引发的投诉3起,占投诉总量的11.5%,涉执法不规范引发的信访7起,占信访总量的13.2%。五是2024年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我局在全市位列第4位,同比提高3个位次。
3.针对公安事业发展根基夯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制定传发了《新时代“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警务室”全覆盖创建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深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创建标准,制定创建考核方案。二是县局各警种部门通过实地和业务系统统计考核,各派出所及警务室均达标“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警务室”。三是县局在现有条件下优化办案中心部分硬件设施确保看守安全。四是制定了《办案管理中心职责分工及运行办法》,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县局派员赴先进地市办案中心学习办案中心在建设应用、运行管理方面的先进理念。五是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完成了速裁法庭建设。
(五)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抓的不够严实
1.针对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2.针对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3.针对保密工作抓的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六)落实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到位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抓的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二是制定了《祁门县公安局党委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安排》;三是2025年以来未发生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案件,共91条过问记录已报备,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四是2025年上半年县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3次。五是对全局执法司法关键岗位和人财物重点岗位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六是对2024年10月以来5起违纪问题均开展了分析。
2.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民警开展警示教育,观看《警钟》系列警示教育片,参加全市公安机关警示教育大会。二是2025年局主要负责同志同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5人次,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各所队室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26人次,持续开展五级家访活动。三是开展队伍建设整体分析研判,全面分析队伍思想、工作、纪律状态,形成全局队伍分析报告。四是2025年3月对祁山派出所开展为期两周的“嵌入式”督查,指出存在3个方面11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五是2025年以来无中层以上干部受到处理。
(七)干部教育监督不够有力
1.针对纪律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强化纪律教育,组织全局年轻干部、关键岗位人员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召开2024年三季度大监督格局会议、全县公安机关队伍管理会议、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025年上半年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联席会议,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警。四是对五名民警违反“六项规定”党内警告处分。五是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处理民辅警人数同比下降60%。
2.针对派驻探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动局党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指导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1次。加强对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上半年共列席局党委会议7次、巡察问题反馈会议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对巡察问题整改方案提出意见建议3条,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腐整治工作及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上下班纪律等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县交管大队民辅警违反“三个规定”问题,发放监察建议书1份。及时核查处置反映政法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上半年共处置问题线索2个,立案1人。
(八)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针对预算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二是结合《祁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县财政局追加了辅警因社保基数调增和人员变动导致的不足部分经费。三是对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部分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6-7月开展长期挂账资金专项清理活动,完成长期挂账资金清退和上缴国库。二是通过举一反三,将账龄较长的“在押人员代管现金”科目余额进行清理,上缴国库。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局固定资产全面清查和盘点。二是制定《祁门县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对3名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看守所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看守所民辅警学习《看守所执法细则》《关于调整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金额及实物量标准的通知》。二是2023年5月,祁门县看守所并入黄山市看守所,实行统一管理,民警辅警共10人均在市看守所工作,严格规范遵守并执行市看守所的所有规章制度。三是在押人员的日常生活代购物品等,均由市看守所统一规范、严格管理。四是对历年看守所在押人员代管现金进行清理并上缴国库。五是对1名责任人批评教育。
(九)工程项目管理不够严格
1.针对项目论证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对工程及施工进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全过程监督。二是新制定《祁门县公安局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论证工作。三是组织民警参加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和市公安局组织的招标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招标采购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县局对“智慧监管”工程设施及系统做好维护,做好资产组合利用。五是完成近三年已实施项目“回头看”,建立2个重大项目全流程论证台账。
2.针对招投标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规,增强做好招投标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组织民警参加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和市公安局组织的招标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招标采购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制定《祁门县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四是3个未竣工审计项目已完成竣工审计。五是对1名民警予以警告处分,对1名民警(已退休)责令书面检查,对1民警提醒谈话。
3.针对合同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民警参加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和市公安局组织的招标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招标采购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制定《祁门县公安局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初期、中期的监督检查。三是对1名民警因监管不力予以诫勉,对原分管领导批评教育。
4.针对项目后续监管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要求中标单位按合同条款履行工资发放、购买意外保险、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等职责。二是完成《2024-2026年度文明交通劝导员项目合同执行监管责任清单》,并按要求强化落实。三是强化监督监管,共开展监督检查2次、劝导业务培训3次,督促清退超龄人员2人。
(十)作风建设不够严实
1.针对干事创业氛围不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比发展、讲奉献、重实干”作风建设、“严纪律、强作风、铸铁军”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队伍干事创业精神。二是2025年以来调度3次警务运行质态评估工作,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三是重申有关值班备勤、纪律作风若干规定。四是2025年以来上级下发工作指令100%按时签收反馈。五是对1民警全局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1民警批评教育。
2.针对教育活动未走深走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对4名辅警责令书面检查,对3名班子成员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十一)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党建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二是局党委会专题研究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每季度制发《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示单》。三是组织开展争创“四强”党支部,2024年度县局三个支部荣获县级“四强”党支部称号。四是修订《祁门县公安局党委议事规则》,将研究党建工作纳入议事范围。
2.针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局班子成员对原主要负责人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严肃认真,深入查摆问题,形成查摆问题四清单。
3.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县公安局党委议事规则》,并严格落实。二是制定《县公安局议题提报制度》,并严格落实。三是已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
(十二)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扎实
1.针对党支部选举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参加祁门县2025年度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二是对县局13个党支部开展换届和选举工作,重申换届选举要求及流程。三是对局属14个支部开展了党建督导,查摆问题5个,整改问题5个。四是对4名党务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参加祁门县2025年度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 二是完成对1名党员纸质档案与信息系统变更;三是举一反三对县局党员民警纸质档案与信息系统复核,核查出1名党员民警入党日期信息不一致并报审更正。四是对1名党务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参加祁门县2025年度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三是对13名党务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十三)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规范
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党委会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通知》。二是完成县公安局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工作。制定《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是2025年9月份完成干部配备调整工作,重要岗位交流轮岗4人,中层科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由调整前的51.1岁降为调整后的47.8岁。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会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祁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准确把握回避情形,确保选人用人程序规范。二是2024年底已完成县局亲属关系人员全部摸排。三是2025年以来县局党委会研究提拔、晋升职级等事项时均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四是党委会会议严格规范完整记录。
3.针对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十四)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抓的不牢
1.针对敷衍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措施》,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二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将整改任务分解具体部门。三是已完善“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五个上轮巡察反馈问题佐证材料。四是对2名责任人和2名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二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上轮巡察问题边改边犯反弹回潮现象进行了对照检查,制定了整改措施。三是对上轮巡察反馈五个边改边犯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
(十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针对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祁门县公安局党委落实市委第五联动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二是党委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3次,召开4次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三是成立了由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四是整改办每半月调度巡察整改工作。
2.针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分解,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召开3次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四是为完成辅警经费保障巡察整改任务,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与财政局协调解决,为解决1名事业编人员人未随编走问题,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与县委协调解决。五是为完成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对“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金盾护民”行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督办。六是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对巡察整改追责问责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制度建设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新建制度8项,完善制度7项,建立《县局管理制度汇编》;二是制定了《祁门县公安局制度管理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512334;邮编:245600;电子邮箱:qmxgajbgs163.com。
中共祁门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12月11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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