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祁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会期间第487号建议的答复
顾圣红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三轮运输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乡路网的不断扩展,电动三轮车保有量越来越多,其主要使用人群为各行业小商贩、搬运工、快递公司以及农村老年人。随着电动三轮车的数量增加,引发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也呈上升趋势,在给道路交通安全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同时,也给交通管理部门带来了诸多难题。为做好电动三轮车交通安全管理,我局交管部门近几年来对电动三轮车的安全整治一直持续不断,严查严管突出违法行为,教育警示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严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抓好我县电动三轮车交通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电动车销售行为,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电动车在市场销售。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严格规范市场秩序。
二是统一管理标准。根据市交警支队全市统一要求,拟于近期对全县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进行摸底登记,免费上牌,明确规定上路行驶年限,到期禁止上路行驶。符合国家标准的,则按规定正常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后上路行驶。
三是加强日常劝导。依托各执勤点,发挥执勤民警辅警和文明交通劝导员的积极作用,加强对电动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长效化、常态化推进,形成社会氛围。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三轮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将电动三轮车典型事故案例制作成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广泛宣讲电动三轮车的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倡导电动三轮车车主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
五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在查处三轮电动车违法行为时,不一罚了之,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从根本上让驾乘人员明白三轮电动车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严重性,真正做到驾驶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行、事故隐患得不到消除不放行。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人、整改一处,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批的效果。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祁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联系电话:4521081
2023年2月15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