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65/202302-00028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3-02-2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祁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会期间第484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祁门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2-20 11:00 信息来源:祁门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

陈培津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人行道汽车停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去年我县城区停车泊位、停车场实行停车收费政策以来,城区停车刚性需求问题有效得以缓解,公共停车位长时被无偿占用行为得到根本治理,公共停车位周转利用率大幅提升。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少数驾驶人为了不交停车费,将机动车停放在停车泊位外路段,尤其是人行道上随处停放现象较停车收费以前普遍。

结合去年停车收费后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常态化的做法,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机动车停放整治工作。

一、积极协调住建部门加大城区公共停车场地的规划和建设,逐步改善城区停车条件,进一步缓解城区“停车难”的问题。

二、积极协助住建部门完善城区“智慧停车”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城区公共停车场、路边公共停车位合理收费的管理模式,解决公共停车场、路边停车位闲置、空余问题。

三、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在保障安全和畅通的前提下,尽可能多施划一些路边停车位,尽最大努力满足停车需求。

四、进一步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加大乱停乱放特别是停车泊位外路段尤其是人行道上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积极维护城区道路停车秩序,保障交通秩序良好、通行顺畅。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祁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联系电话:452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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