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65/202301-00006 信息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3-01-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祁门县公安局2022年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作者:祁门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1-04 10:41 信息来源:祁门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

      2022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祁门县公安局全年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