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9073325/202212-00035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2-12-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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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祁门县科技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2-12-16 10:27 信息来源:基层卫生健康司 阅读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落实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要求,指导农村地区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服务工作,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研究制定了《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2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