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14/202412-00003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其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12-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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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祁门县顶好光伏赔偿问题

作者:祁门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12-02 09:03 信息来源:祁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祁门县顶好光伏赔偿问题,祁门县政府办高度重视,经转祁门县发改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顶好光伏上门安装光伏期间导致房屋积水赔偿问题,根据《祁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属地规划实施、安全监管、风貌管控等职责,加大对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日常监管”,“各安装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规范要求建设安装,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等规定,建议您与该安装企业共同到属地乡镇进行协商解决,重新商定赔偿金额。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已于11月5日电话与您沟通,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祁门县发改委具体联系。联系人:谢子捷 ;联系电话:4512081。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