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区供水和污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公示
依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县发改委依法对祁门县阊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成本和祁门县阊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成本进行了监审,现予以公示。
祁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1:祁门县城区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附件2:祁门县城区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附件1
祁门县城区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阊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区供水成本监审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成本监审,主要对祁门县阊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按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财务核算原则等相关规定,审核各项成本、费用构成,重点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中各环节发生的实际支出进行详细审核和调整,合理计入成本费用。
二、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
(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
(四)《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和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六)被监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资料;
(七)其他与成本监审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监审结论
祁门县阊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监审期间年供水总成本申报数1031.18万元,核定监审期间年供水总成本971.85万元,核定年供水总量为581.56万吨,核定供水定价成本为1.67元/吨。
附件2
祁门县城区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祁门县阊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城区污水处理成本监审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成本监审,主要对祁门县阊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3年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按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财务核算原则等相关规定,审核各项成本、费用构成,重点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中各环节发生的实际支出进行详细审核和调整,合理计入成本费用。
二、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
(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
(四)《安徽省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六)被监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资料;
(七)其他与成本监审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监审结论
祁门县阊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3年监审期间年污水处理总成本申报数387.32万元,核定年污水处理总成本为376.63万元,核定年污水处理总量为350.98万吨,核定污水处理定价成本为1.07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