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5847110/202008-00010 信息分类: 棚户区改造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房地产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20-08-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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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8-06 17:00 信息来源:祁门县房管中心 阅读次数:

    为做好我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改善棚改居民住房条件,根据省、市、县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改善城市环境和群众居住条件。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调整完善棚改补偿安置政策,稳步实施棚户区改造,为加快建设更具盛名的中国红茶之乡和全省生态经济强县创造条件。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县城镇棚户区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338套,基本建成目标任务137套(货币化安置)。

三、基本原则

(一)程序规范、依法征收。严格依照房屋征收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主体合法、程序规范;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目标任务,确保征收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深入宣讲棚改政策,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依法解决好征收、补偿、安置等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坚持公开公正,阳光操作,对补偿标准、征收方案、征收程序等各环节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补偿公平、结果公正。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项目推进。县政府是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根据上报的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细化分解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要把握进度要求,加快工作节奏,按时序推进;要推行“一线工作法”,坚持到一线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确保9月底前完成新开工任务,10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任务。

(二)加快债券支出健全财政工作机制,增强专业力量,切实履行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棚改专项债券项目库,合理规划实施期限,做好项目投资和收益测算以及信用评级和资产评估等工作。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严格对应到项目,保障纳入2020年棚改新开工计划资金需求。依法依规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快棚改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发挥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抓好资金保障。对上级拨付的各类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含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全部落实到项目,支持项目建设和后期管理;加强资金监管,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四)依法和谐征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阳光操作、依法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要做到人性化操作,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难,积极主动地帮助被征收户协调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确保圆满完成房屋征收和棚改任务。

(五)严把质量安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棚改安置房质量安全终身负责制。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建设程序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选择资质高、信誉好、实力强的建设单位参与棚改安置房建设,进一步提升群众居住舒适度和城市建设品位。

五、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领导包片、责任到人工作机制,各片区领导要对摸底复核、动员征收、协议签订、信访稳定等一包到底;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服务大局、服从指挥、合力攻坚。

  (二)定期督查调度。棚改督查组要全程跟踪,督查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避免出现短板效应,影响整个工作进程;县棚改办将通过实地督查、领导调研、会议调度等方式,加大对2020年棚改项目的督查调度,争取早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深入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方位、宽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政策和棚改工作推进中的先进典型,让广大群众特别是被征收户全面准确地了解征收政策,清清楚楚征收,明明白白搬迁,为征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祁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祁门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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