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601-00064 信息分类: 政府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2026-01-16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6-01-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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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祁门县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草案)议案的说明

作者:祁门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1-16 09:40 信息来源:祁门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20251230日在祁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祁门县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就祁门县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草案)议案的说明如下:

一、依法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

根据《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进一步明确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规定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

二、提请批准2025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2025年6月26日祁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我县政府债务限额42720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982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77381万元)。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后续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681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7981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07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额度7500万元、用于隐性置换额度3200万元)。截至目前,我县政府债务限额445882万元(一般债务限额15780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88081万元)。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工作要求,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以省财政厅下达的债务限额445882万元作为我县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

三、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我们始终坚持以《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为遵循,严格落实财政部《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要求,全面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格执行债务限额管理规定,精准高效管好用好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充分发挥规范举债对稳经济、促发展的支撑作用,坚决筑牢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防线

一是严格落实债务预算管理法定要求。全面实施政府债务全口径预算管理,精准划分债务类型,将一般债务收支全额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管控,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规范管理。新增政府债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始终在县人大常委会核定的债务限额内依法合规举借债务,确保债务余额全程控制在法定限额内。

二是精准提升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效能。强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全流程管控,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用途规范使用资金,建立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推动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拨付使用资金,推动形成更快实物工作量,确保债券资金早投入、早见效。

三是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严格执行《祁门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方案》,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落实债务化解硬要求,多渠道筹措化解资金,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债务化解任务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