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
2024年,祁门县财政局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推动各部门增强绩效意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部门支出结构,不断推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1.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推动绩效工作落地落实。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完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祁门县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祁财监〔2021〕33号)文件要求,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和使用效率。完善了社会关注度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相关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办法。
2.部署全县绩效自评工作,客观评价上年度绩效工作。督促指导全县所有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扩大下属单位整体支出范围,自评覆盖率100%,其中自评项目812个,涉及资金70010.32万元。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共核查24个部门(单位),34个项目,涉及资金22296.69万元。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夯实第三方绩效评价管理,增强绩效结果应用。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所有资金和支出项目纳入整体绩效管理范围。同时突出重点原则,及时开展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相衔接。委托第三方对2023年度选取的一般公共预算(5个)、县级部门(单位)整体(4个)、专项债(2个)、政府性基金(1个)等重点领域13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预算单位11家,涉及资金26513.53万元。通过评价,发现部门问题44个。根据各单位绩效目标实施情况,定期反馈绩效跟踪管理意见,及时纠正,并提出相关建议,增强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推进预算绩效公开,实行群众、政府双重监督。县财政在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时,同时公开年度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财政重点项目评价结果主动向县人大汇报,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并在政务公开网新增专栏公开部门项目清单、项目文本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一步增强群众对绩效的了解,并实时监控,有效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切实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核心内容,积极探索和实践,夯实工作基础。
5.开展2024年1-8月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建立健全“部门日常监控+财政现场抽查+财政重点监控”管理体系,加强对部门绩效运行监控的督促指导,在部门监控分析的基础上,开展财政随机抽查或现场监控,提高监控成效。2024年,对70家预算单位财政资金1-8月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调动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主动问效的积极性,监控共涉及845个项目,设计资金167232.7万元,实现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全覆盖,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实效,推动财政资金合理使用。
6.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工作。根据黄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黄财绩〔2024〕67号)文件要求和全市第二轮成本绩效管理试点布置会安排,市财政局统一布置,选取祁门县教育局“公办学校安保费”项目作为成本绩效分析试点,该项目通过前期进点、资料收集、实地勘验等方式,形成学校安保领域成本绩效分析报告及成本参考支出标准,为2025年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明确依据,将成本效益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不断推动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二、推动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结果运用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安排,县财政局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2024年,通过实施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执行率较低的项目资金进行压减回收,2024年度压减回收项目57个,涉及资金1204.7万元,压减回收资金全部用于保障民生和重大基建等项目支出。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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