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平里镇车站小吃店)核查处置 情况的通告
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涉及我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我县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祁门县平里镇车站小吃店经营的白馒头经抽样检验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祁门县平里镇车站小吃店经营的白馒头,加工日期为2025年8月6日,经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5年8月27日,祁门县平里镇车站小吃店对不合格白馒头采取食品召回措施,因已全部销售且销售时间过长,无法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祁门县平里镇车站小吃店经营的白馒头经抽检不合格、未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2025年11月18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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