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冯有林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冯有林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朱有武同志任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
陈永宗同志任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
张业伍同志任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胡彬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戴宇峰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
程银杰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司法鉴定中心)大队长(主任);
汪陆鹏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司法鉴定中心)教导员;
张祯祥同志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大队长(主任);
高龙玉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汪一啸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黄翔、戴伟二同志任县公安局祁山派出所副所长;
李濯玉同志任县公安局历口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叶圣昭同志任县公安局平里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鹏同志任县公安局金字牌派出所所长;
陈伟同志任县公安局金字牌派出所教导员;
王国辉同志任县公安局闪里派出所所长;
叶培峰同志任县公安局塔坊派出所教导员;
汪进华同志任县公安局安凌派出所教导员。
涉及机构改革的有关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重新办理任免手续。
2025年8月28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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