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曹许剑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主任;
刘娜娜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投资促进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娜娜同志的祁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汪吉庆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余智辉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