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暨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企业,黄山市祁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根据市住建局《关于持续推动住建(城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项目施工现场车辆运输安全管理的通知》和县安委办《关于印发<2025年祁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暨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6月中旬。
二、检查范围
纳入行业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实施情况,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管控情况,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分户验收制度落实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落实情况等。
2.建筑节能质量。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情况,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设计审查情况,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暨建筑节能保温材料质量管控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项目依法建设情况;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情况;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保证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情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购买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围绕活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这一主题,开展排查整治、宣传培训、警示教育、应急演练、知识竞赛等各类活动情况,以及项目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应急处突能力掌握情况;施工现场悬挂安全横幅、安全挂图情况;在现场滚动播放事故警示教育片,设置安全 “小喇叭”播放安全提示语情况;岗前安全例会、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等。
3.危大工程管控情况。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公示牌及危险区域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查、专家论证情况;危大工程实施前技术交底情况;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情况;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情况以及危大工程验收情况等。
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及危险有害因素等管理台账;对深基坑、地下室、消防水池、地下管道等重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防高坠”小切口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方案或措施制定情况;脚手架、起重设备顶升、拆装作业、模板工程、卸料平台、预留洞口等防护情况;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等。
6.施工用电管理情况。施工用电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情况;配电箱与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灵敏性情况;重复接地的可靠性;电缆是否有拖地、破皮老化、私拉乱接等现象。
7.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和专人监护情况;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通道、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情况;生活区宿舍用电和灭火器材配备情况等。
8.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建筑垃圾管理情况、扬尘污染防治、最干净工地标准二十五条落实情况。
9.房屋市政项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渣土)车辆运输安全管理落实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项目施工现场车辆运输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强施工现场车辆运输安全管理。
10.防汛排涝工作。建筑工地防汛排涝应急预案编制,防汛人员和防汛抢险物资配备,汛期安全排查等情况。
(三)建筑市场行为管理
1.五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情况;施工、监理、分包单位是否按要求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建设、施工、监理、分包单位履职情况。
2.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情况。“智慧工地平台”投入使用情况;项目信息及人员信息录入情况;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制度落实情况;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落实情况;生物识别考勤制度落实情况;花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表及维权信息公示记录等台账建立情况;施工单位配备劳资专管员,专管员依规履行用工管理职责情况。
3.建设程序落实情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五方责任主体资质、配备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合同约定一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执行落实。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要高度重视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扬尘防治等工作,深刻汲取近期有关事故教训,严防管理人员不履职、作业人员不教育、隐患排查不到位等情况。项目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完成后形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审的自查报告和检查记录,并将检查记录、整改回复资料(附整改前后图片)于6月11日前报住建局质安站赵明浩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抓实、抓细、抓好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各项工作,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工作,做到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坚持从源头上抓、从短板上抓、从本质安全上抓、从责任上抓,着力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监督执法。坚持严管重罚、严格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依然突出、隐患治理不力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从重查处,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祁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