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508-00079 信息分类: 核查处置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8-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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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作者:祁门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8-21 15:35 信息来源: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涉及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我县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祁门县岭头食品厂生产经营食品(绿豆糕)经抽样检验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祁门县岭头食品厂生产经营的食品(绿豆糕),生产日期为2025年5月26日和2025年5月28日,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5年7月3日,祁门县岭头食品厂对不合格绿豆糕进行召回,共召回11盒不合格批次的绿豆糕,其中包含生产日期2025年5月26日的350g/盒的绿豆糕1盒、生产日期2025年5月26日的225g/盒的绿豆糕5盒和生产日期2025年5月28日的225g/盒的绿豆糕5盒。

(三)核查处置情况祁门县岭头食品厂生产经营的食品(绿豆糕)经抽检不合格,违反《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四)的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