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林业局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县级配套项目文本
(1)项目概述。全县国土总面积2257平方公里,林业用地面积305.6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273.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17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高达88.64%。全县共有公益林面积110.7万亩。通过公益林项目建设,增加了我县农村人员的就业岗位,提高了农民收入,林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明显提高。同时通过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工作,我县境内的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公益林地的林木采伐得到了严格控制,对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保堤护路,消除噪音,美化环境等作用十分显著;对改善我县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林区和谐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立项依据。为全面贯彻实施林长制,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省财政厅、省林厅印发了财农〔2018〕517号文件,要求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提高补偿标准,提高部分的资金由省、市、县各负担1/3,省级资金由县级先行补偿到位,省级再给予奖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黄办〔2018〕45号文件,要求各区县将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提高3元/年亩,补偿标准提高部分县级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3)实施主体。祁门县林业局。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通过项目建设,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证,公益林地的林木采伐得到了严格控制,对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保堤护路,消除噪音,美化环境等作用十分显著;对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林区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6)年度预算安排。97.15万元。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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