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洋鸡蛋)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涉及我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我县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祁门县新华媛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洋鸡蛋经抽样检验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祁门县新华媛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洋鸡蛋购进日期为2025年3月12日,经检验,地美硝唑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抽检批次的洋鸡蛋已全部售出,已售出的洋鸡蛋抽检时间距离收到报告的日期较久无法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祁门县新华媛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洋鸡蛋经抽检不合格,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2025年6月24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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