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相瑶等10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5年第7批)
序号 |
申请人 |
用人单位 |
受伤害人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认定依据 |
拟认定意见 |
1 |
安徽祁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祁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相瑶 |
女 |
1998年2月 |
十四条第(五)项 |
拟认定为工伤 |
2
|
黄山开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祁门分公司 |
黄山开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祁门分公司 |
王莘 |
男 |
1999年3月
|
十四条第(一)项 |
拟认定为工伤 |
3 |
安徽祁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祁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张盼 |
男
|
1992年1月 |
十四条第(一)项 |
拟认定为工伤 |
4 |
祁门县阊虹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祁门县阊虹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程四海 |
男 |
1972年9月 |
十四条第(一)项 |
拟认定为工伤 |
5 |
黄山市祁建工程有限公司 |
黄山市祁建工程有限公司 |
储坤
|
男 |
1978年11月
|
十四条第(一)项
|
拟认定为工伤
|
6 |
黄山市祁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黄山市祁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陈接宗 |
男 |
1965年11月 |
十四条第(一)项 |
拟认定为工伤 |
7 |
黄山市永旭木业有限公司 |
黄山市永旭木业有限公司 |
袁子磊 |
男 |
1979年3月 |
十四条第(一)项 |
拟认定为工伤 |
8 |
安徽邦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邦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查腊华 |
女 |
1980年1月 |
十四条第(六)项 |
拟认定为工伤 |
9 |
祁门县公安局 |
祁门县公安局 |
饶文博 |
男 |
1991年1月 |
十四条第(三)项 |
拟认定为工伤 |
10 |
安徽格瑞特电子有限公司 |
安徽格瑞特电子有限公司 |
李铁月 |
女 |
1996年5月 |
十四条第(一)项 |
拟认定为工伤 |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4516270。
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