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506-00046 信息分类: 核查处置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6-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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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作者:祁门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6-10 10:23 信息来源: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涉及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我县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祁门县安凌乐乐超市经营食品(辣片锅巴)经抽样检验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祁门县安凌乐乐超市经营的食品(辣片锅巴),生产日期为2025年2月15日,经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5年4月9日,祁门县安凌乐乐超市对不合格辣片锅巴进行召回,但因辣片锅巴销售情况不好,销售时间过长仍未售出,在收到不合格报告之前当事人已退货给生产商,召回数量为0。

(三)核查处置情况祁门县安凌乐乐超市经营的食品(辣片锅巴)经抽检不合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祁门县安凌乐乐超市在购进辣片锅巴时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不知所采购的辣片锅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规定,本局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