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505-00089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日期: 2025-05-28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5-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

作者:祁门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5-05-28 17:17 信息来源:祁门县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

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交运〔2025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补贴范围

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

二、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时间及范围

(一)报废更新实施时间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自202511日至202512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二)报废更新实施范围

1.报废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2.报废更新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1中报废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3.新购置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三、补贴标准

(一)根据交规划发〔202517号文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如下:

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提前报废时间

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1年(含)不足2

1.0

2年(含)不足4

1.8

4年(含)以上

2.5

重型

1年(含)不足2

1.2

2年(含)不足4

3.5

4年(含)以上

4.5

2.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2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2.5

3.5

重型

2

4.0

7.0

3

5.5

8.5

4轴及以上

6.5

9.5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二)在以上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为加快我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进度,根据皖交运〔202376号文件,对本方案发布之日前我市车籍的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给予市级补贴,补贴金额实行总额限制,先报先补,补完即止,奖补总额100万元。补贴标准如下: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市级)

车辆类型

提前报废时间

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1年(含)不足2

0.2

2年(含)不足4

0.36

4年(含)以上

0.5

重型

1年(含)不足2

0.3

2年(含)不足4

0.8

4年(含)以上

1

四、报废更新资金申请、审核和发放程序

(一)资金申请

申请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应当在政策实施期内向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申请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二)材料审核

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报废更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信息进行审核,生态环境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负责车辆排放标准审核,商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负责报废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信息审核,公安交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负责报废更新车辆《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行驶证》信息审核。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会同公安、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单位应当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要求补充有关信息。

(三)结果公示

市交通运输局在收到相关部门审核结果后,结合本部门的审核情况,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信息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的网页在本次设备更新工作结束前不得从网上撤下。

(四)资金拨付

市交通运输局汇总符合条件的申请信息,提出资金金额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交通运输局提出的审核结果和资金安排建议,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各项政策,鼓励引导动员广大道路货运经营业户主动报废更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

(二)确保行业稳定。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要提前研判稳定风险,制定应对措施,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对于道路货运经营业户关心关注的报废更新资金政策、办理流程要积极回应,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切实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强化部门协同。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要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协调处置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四)加强问责监督。补贴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审核、分配、拨付过程中,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资金等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2.黄山市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申报审核流程

      3.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黄山市交通运输局             黄山市发展改革委

 

 

 

 

黄山市公安局                   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黄山市商务局

2025424

 

附件1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编号:

申请资金类型

仅报废营运货车 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 仅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

 

所有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有人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须填写全称)

 

开户银行账号

 

报废营运货车基本情况

总数(辆)

 

序号

车辆号码

车辆识别代号

道路运输证号

品牌型号

车辆类型

排放阶段

注册登记日期

注销证明

注销日期

实际使用年限

1

 

 

 

 

 

 

 

 

 

 

2

……

 

 

 

 

 

 

 

 

 

新购置车辆基本情况

总数(辆)

 

序号

车牌号码

车辆识别代号

道路运输证号

品牌型号

车辆类型

排放阶段

新能源类型

注册登记日期

1

 

 

 

 

 

 

 

 

2

……

 

 

 

 

 

 

 

资金构成

申请资金类型

补贴标准

数量(辆)

申请资金(元)

 

 

 

 

……

 

 

 

申请资金合计(元)

 

本人(单位)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领人(签字或盖章):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市财政部门意见

(盖章)

注:1.此表一式份,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留存一份。

    2.其中,编号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制,由地级市名称、年代代码(申请年)和6位数字流水号组成,如广州2025000001;报废车辆和新购置车辆基本情况按有关证书及实际情况填写;车辆类型请填写中型或重型;车辆实际使用年限请填写不足11年、满11年不足13年、满13年不足14




 

附件3

 

 

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市交通运输局:2353693、2330621

市商务局:2514849

市公安局:2558819

市生态环境局232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