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供养标准:散居不低于1300元/月/人,集中不低于1700元/月/人)
保障人数
实际供养标准(元/月/人)
累计发放保障资金(万元)
目标任务(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实际保障人数(人)
分散
集中
小计
其中:散居(人)
其中:集中(人)
孤儿(人)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
祁门县
应保尽保
82
1
81
1300
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