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505-00047 信息分类: 核查处置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5-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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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作者:祁门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5-16 14:46 信息来源: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涉及我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我县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祁门县新安正钱纯酿酒坊生产的大米原浆48度(白酒)经抽样检验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祁门县新安正钱纯酿酒坊生产的大米原浆48度(白酒),生产日期为20241226日,经检验三氯蔗糖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大米原浆48度(白酒)抽检无法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祁门县新安正钱纯酿酒坊生产的大米原浆48度(白酒)经抽检不合格,违反《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十条的规定,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等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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