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505-00016 信息分类: 生态环境回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5-05-09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5-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生态环境回应】关于许家巷加工稻谷噪声扰民的回复

作者: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5-05-09 17:08 信息来源: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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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老祁山医院后方加工稻米的家庭作坊,每日6点和中午13点后运营噪声严重扰民,望部门核实协调该户早上8:00后和中午14:00后开始作业的问题已收悉,经现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该家庭作坊存放有小型磨粉机五台,分别用于加工谷物、辣椒及中药,噪声源为磨粉机的电机。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禁止午间(中午12点-14点)和夜间(22点-凌晨6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现场我局向作坊经营者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劝导其在上午8:00-12:00和午间14:00后开始作业,经营者表示认可并同意,避开休息时间段进行谷物的研磨加工。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我局具体联系。

联系人:刘虹    联系电话:2210990

 

                       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