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转移支付2024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预算情况
2024年度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共计1410 万元。
(1)2024年6月21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皖财资环〔2024〕544号)下达我县资金39万元。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2024年6月27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预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地质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579号)文件,下达我县资金 976万元,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其中300万元用于防汛抢险救援,676万元用于受灾群众救助)。
(3)2024年7月9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644号)文件,下达我县资金285万元,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其中50万元用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235万元用于受灾群众救助 )。
(4)2024年8月8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760号)文件,下达我县资金188万元,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5)2024年12月19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328号)文件,下达我县资金255万元,用于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6)2024年12月19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327号)文件,下达我县资金17万元,用于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2.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加强对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置,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受灾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1)(皖财资环〔2024〕544号)下达我县资金39万元。经县政府同意,分配我县5个乡镇,用于应急抢险等方面。目前,39万元已按要求全部使用。
(2)(皖财资环〔2024〕579号)文件676万元、(皖财资环〔2024〕644号)文件235万元、(皖财资环〔2024〕760号)文件188万元、(皖财资环〔2024〕1327号)文17万元、(皖财资环〔2024〕1328号)文件255万元。共1371万元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分配到我县18个乡镇。目前资金已全部按要求使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已按规定时间下达至各乡镇,执行率100%。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收到上级资金预算后,我局立即会商县财政局根据各乡镇受灾情况、上报的冬春需救助人口数等制定分配方案,报县政府会议研究通过后第一时间下达至各乡镇。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要求乡镇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加强救灾资金的使用监管,联合纪检、审计、财政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取得了良好成效,充分发挥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县应急局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号)等规定要求,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原则,没有出现违规使用救灾资金的情况。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分配到18个乡镇。
(2)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率100%。
(3)时效指标。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4)成本指标。
有效降低各类支出成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降低因涝造成的经济损失。
(2)社会效益。
通过受灾群众救助,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社会稳定和谐。
(3)生态效益。
改善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维持生态平衡。
(4)可持续影响。
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受灾困难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得到提升,无负面舆情和事件发生。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保障,灾区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无受灾群众投诉。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偏离绩效目标。我县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总体绩效目标均已完成,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科学合理、管理规范、监管到位、完成较好。按要求进行了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群众反响较好,社会效益良好。此项工作有效解决了受灾困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困难。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