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金融】安徽省出台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为强化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促进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健康运行和规范发展,近日,安徽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印发《安徽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提升监管效能,引导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为化解区域风险、服务实施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一、锚定关键环节,明确监管要求。围绕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全生命周期,从设立、变更到终止,明确各环节的监管要求和流程。通过严格设定审慎性条件,从源头把控公司质量。规范变更备案程序,对股权结构调整、高管变动等关键环节实时动态跟踪,为监管工作提供坚实依据。
二、规范经营行为,严守风险底线。明确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边界,规定收购资产范围。禁止虚假出表、违规融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要求公司建立稳健的资本管理、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管理等制度,加强内部管控,降低运营风险。
三、强化部门协同,提升监管效能。采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多元化监管方式,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及时预警风险,提升监管工作的及时性与精准性。积极推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市场监管、税务等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