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504-00073 信息分类: 工作落实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2025-04-10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4-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稳金融】安徽省出台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作者:祁门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4-10 17:06 信息来源:省委金融办 阅读次数:

强化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促进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健康运行和规范发展,近日,安徽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印发《安徽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提升监管效能,引导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为化解区域风险、服务实施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一、锚定关键环节,明确监管要求。围绕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全生命周期,从设立、变更到终止,明确各环节的监管要求和流程。通过严格设定审慎性条件,从源头把控公司质量。规范变更备案程序,对股权结构调整、高管变动等关键环节实时动态跟踪,为监管工作提供坚实依据。

二、规范经营行为,严守风险底线明确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边界,规定收购资产范围。禁止虚假出表、违规融资不正当经营行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要求公司建立稳健的资本管理、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控,降低运营风险。

三、强化部门协同,提升监管效能采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多元化监管方式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及时预警风险,提升监管工作的及时性与精准性。积极推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市场监管、税务等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